四川落實義務教育“雙減”效果如何?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減少93.3%
由7029家減少到471家 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減少93.3%
■學生、教師課後服務參與(yu) 率分別達到97.6%和93.3%
■義(yi) 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由“雙減”前的7029家減少到471家,減少93.3%
■義(yi) 務教育階段參訓學生由“雙減”前的49.5萬(wan) 人減少到4.99萬(wan) 人,減少89.9%
■義(yi) 務教育階段學科類培訓全部實行政府指導價(jia) ,培訓收費降低約75%
■非節假日學科類培訓時間由“雙減”前的每周30學時以上壓縮至每周10學時內(nei)
7月26日召開的四川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hui) 常務委員會(hui) 第三十六次會(hui) 議上,四川省教育廳廳長鄒瑾向大會(hui) 作關(guan) 於(yu) 全省落實義(yi) 務教育“雙減”政策工作情況的報告。
自2021年7月以來,四川省按照“校內(nei) 保障、校外治理、疏堵結合、防範風險”的總體(ti) 思路,堅持促進校內(nei) 教育提質增效和深化校外培訓治理兩(liang) 手抓,推進“雙減”工作落地見效。
鄒瑾表示,目前,全省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穩步提升,作業(ye) 布置更加科學合理,作業(ye) 總量和時長有效控製。從(cong) 數據來看,在規定時間內(nei) 完成書(shu) 麵作業(ye) 的學生占比由“雙減”前的54.12%提高到100%;學校課後服務基本滿足學生需要,學生、教師課後服務參與(yu) 率分別達到97.6%和93.3%;學生校外培訓負擔明顯減輕,義(yi) 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由“雙減”前的7029家減少到471家,減少93.3%,“營轉非”“備改審”工作任務全部完成;義(yi) 務教育階段參訓學生由“雙減”前的49.5萬(wan) 人減少到4.99萬(wan) 人,減少89.9%;義(yi) 務教育階段學科類培訓全部實行政府指導價(jia) ,培訓收費降低約75%;嚴(yan) 禁占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開展學科類培訓,非節假日學科類培訓時間由“雙減”前的每周30學時以上壓縮至每周10學時內(nei) 。
報告同時指出“雙減”落地存在的問題。例如,寄宿製學校開展課後服務尚無明確的政策支持;多數市(州)還未按照國家要求,設立專(zhuan) 門的校外培訓監管機構,縣(市、區)基本沒有專(zhuan) 門的教育執法隊伍。
鄒瑾表示,下一步,將持續推進“雙減”工作進一步走深走實,針對寄宿製學校開展課後服務,將積極向上爭(zheng) 取國家對寄宿製學校開展課後服務的保障政策,研究製定寄宿製學校辦學經費保障機製。針對校內(nei) 課後服務經費保障,將完善“財政投入+合理收費”的課後服務成本分擔機製,進一步落實課後服務經費保障,由省財政給予鄉(xiang) 村振興(xing) 重點縣的農(nong) 村學校課後服務經費補貼,指導市(州)減免留守兒(er) 童、貧困家庭子女等困難學生的課後服務費用。
此外,四川省教育廳將進一步完善校外培訓監管行政執法機製,指導市(州)盡快設立校外培訓監管機構,加強校外培訓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將校外培訓監管行政執法納入綜合執法和社區(村)網格化管理,形成綜合治理、齊抓共管合力。開展暑期專(zhuan) 項治理,堅決(jue) 打擊無證無照“黑機構”、嚴(yan) 肅查處隱形變異學科培訓,鞏固“雙減”成果。
《四川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將修訂
在“六大保護”基礎上專(zhuan) 條重點規定防欺淩防性侵
記者從(cong) 7月26日召開的四川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hui) 常務委員會(hui) 第三十六次會(hui) 議上獲悉,《四川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迎來修訂。
提交大會(hui) 審議的《條例(修訂草案送審稿)》共9章107條,除總則、法律責任和附則外,主要包括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hui) 保護、網絡保護、政府保護和司法保護、特別保護六部分內(nei) 容,在涵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的“六大保護”內(nei) 容基礎上新增了特別保護。
在家庭保護部分,《條例(修訂草案送審稿)》明確了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法律責任和義(yi) 務。結合四川省實際,回應社會(hui) 關(guan) 切熱點,明確規定了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關(guan) 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健康狀況和情感需求,不得強迫未成年人信仰宗教,不得使未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處於(yu) 無人看護狀態等內(nei) 容。
在學校保護部分,《條例(修訂草案送審稿)》對家校聯係、控輟保學、法治教育、疫情防控、環境安全、食品安全、校車安全、應急演練等內(nei) 容作了具體(ti) 闡述。值得一提的是,其中通過專(zhuan) 條重點對心理健康教育、防欺淩、防性侵等問題作了規定。
《條例(修訂草案送審稿)》明確了全社會(hui) 關(guan) 心、愛護未成年人的共同責任。倡導為(wei) 未成年人提供優(you) 質的、有針對性的公共文化體(ti) 育設施、服務項目及精神文化產(chan) 品。並針對未成年人,在披露個(ge) 人隱私、招工用工、酒店住宿、煙酒售賣、文身美容以及進入營業(ye) 性歌舞娛樂(le) 場所、酒吧、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ye) 場所等方麵作了禁止性或者限製性規定。
在網絡保護部分,《條例(修訂草案送審稿)》對專(zhuan) 門從(cong) 事未成年人沉迷網絡預防和幹預的學校、社會(hui) 機構進行了規範;明確了網絡產(chan) 品和服務提供者、信息處理者在保護未成年人方麵的具體(ti) 義(yi) 務。
針對四川省農(nong) 村留守兒(er) 童多、困境兒(er) 童數量大,監護能力弱等具體(ti) 問題,《條例(修訂草案送審稿)》專(zhuan) 設“特別保護”一章。重點對監護能力評估、監護資格撤銷、臨(lin) 時監護程序、臨(lin) 時監護承擔、監護恢複等方麵作了全麵細致的規定,並明確應加強孤兒(er) 、農(nong) 村留守兒(er) 童、各類困境兒(er) 童等各類特殊困難兒(er) 童的關(guan) 愛保障工作。
《四川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製定於(yu) 1990年,2011年經小幅修訂,至今實施已超過10年。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鍾茜妮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