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利平台 > 即時新聞 > 國內

走出認識誤區是推動公共場所禁煙的關鍵

發布時間:2022-10-13 10:43:00來源: 工人日報

  走出認識誤區是推動公共場所禁煙的關(guan) 鍵

  堂吉偉(wei) 德

  據10月11日中新網報道,近日,有網友發布G689次高鐵上有乘客在吸電子煙的視頻。10月8日,12306客服回應媒體(ti) 稱,高鐵上可以攜帶電子煙,但不能抽,否則被發現或觸發煙霧報警器將送警方處理,情節嚴(yan) 重的要擔負刑事責任。

  研究表明,電子煙煙霧中含有對身體(ti) 有害的物質,長期吸食可能會(hui) 引起意外中毒和傷(shang) 害。世界衛生組織則明確表示:電子煙有害公共健康,它更不是戒煙手段,必須加強管製。在很多國家,電子煙與(yu) 傳(chuan) 統煙草一樣被納入了管控範圍,受到同等的控煙約束。

  作為(wei) 一種新生事物,電子煙被國人認識和接受經曆了較長過程。由於(yu) 認知不足,加之商家對其諸如“戒煙神器”“綠色無害”等宣傳(chuan) ,電子煙並未被納入管控範圍。上述乘客在高鐵上吸電子煙觸發煙霧報警器並受罰,很可能隻是源於(yu) 認識偏差導致的無心之過,卻從(cong) 側(ce) 麵折射出目前國內(nei) 電子煙管控的尷尬現狀。

  在室內(nei) 公共場所、室內(nei) 工作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內(nei) 全麵禁止吸煙,如今已有明確的法律依據。目前,隨著公眾(zhong) 對電子煙認識日益深入,公眾(zhong) 對在公共區域內(nei) 禁止使用電子煙的呼聲較高。近年來國家對電子煙監管日益趨緊。2011年,“電子煙等新型煙草製品參照本條例卷煙的有關(guan) 規定執行”被寫(xie) 入《煙草專(zhuan) 賣法實施條例》;去年修訂施行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提出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國內(nei) 多地相繼出台地方性控煙法規,明確在公共區域內(nei) 禁止使用電子煙,等等。

  有專(zhuan) 家表示,公共場所禁吸電子煙不應成為(wei) 法律上的模糊地帶,在一些地方的控煙條例中,對“吸煙”的法律界定未及時調整,讓電子煙等新型煙草未被完全納入管控範圍內(nei) 。正因此,有地方人大代表曾建議在地方控煙條例中增加條款,完善對煙草的定義(yi) 。在筆者看來,即便沒有明確的地方立法,隻要嚴(yan) 格執行《煙草專(zhuan) 賣法實施條例》及上位法《煙草專(zhuan) 賣法》,也可以將電子煙等新型煙草納入控煙的籠子中。當務之急,是在具體(ti) 執行中縮短進程,及早落實到位。

  走出認識誤區,減少法律模糊造成的治理真空,是當下電子煙管控的難點。隻有消除阻力並最大化降低社會(hui) 成本,全覆蓋式控煙,才能讓控煙法定義(yi) 務真正落實,讓各類控煙措施切實落地。

  《工人日報》2022年10月13日05版

(責編:陳濛濛)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