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建設“大投保”格局 提升中小投資者獲得感
——專(zhuan) 訪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黨(dang) 委書(shu) 記、董事長夏建亭
證券日報記者 吳曉璐
樹無根則枝無葉。對於(yu) 資本市場而言,投資者是其立市之根、發展之本。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證券市場投資者數量突破2億(yi) 大關(guan) ,資本市場投資者保護邁上新台階。
十年間,首例特別代表人訴訟康美藥業(ye) 案、首例操縱市場民事賠償(chang) 支持訴訟恒康醫療案……資本市場多起具有裏程碑意義(yi) 的投資者維權訴訟案例湧現;以“公開征集”投票權首案中國寶安修改章程告捷為(wei) 標誌,中小投資者股東(dong) 權利意識逐漸覺醒,越來越多的中小投資者積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監管部門密織一張覆蓋全國、全市場,連接線上線下的投資者糾紛調解網,多元化糾紛化解渠道暢通,效率大幅提升。
2014年成立的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以下簡稱“投服中心”)穩紮穩打,以服務好中小投資者為(wei) 宗旨,立足股東(dong) 身份,從(cong) 市場角度,用法律手段,初步形成了以投資者教育為(wei) 基礎,以持股行權、糾紛調解、維權訴訟等為(wei) 特色的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投服模式”,助力建設資本市場“大投保”格局。
近日,投服中心黨(dang) 委書(shu) 記、董事長夏建亭接受《證券日報》記者獨家專(zhuan) 訪時表示,投服中心將按照資本市場人民性要求,緊緊圍繞保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這個(ge) 基本任務,充分發揮投保機構的專(zhuan) 業(ye) 作用,不斷開拓創新,努力提升中小投資者獲得感。
站穩人民立場
引領中小投資者做積極股東(dong)
2020年3月1日實施的《證券法》突出強調了投資者權益保護,在第六章新設“投資者保護”專(zhuan) 章。另外,新《證券法》明確了投保機構法律主體(ti) 地位,並予以全麵賦權,這是投保機構首次被寫(xie) 入《證券法》。
“新《證券法》為(wei) 投服中心打開了更加廣闊的投保工作實踐空間,作為(wei) 法定的投保機構,投服中心開展投保工作將更加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夏建亭表示。
據記者了解,新《證券法》中規定的特別代表人訴訟、支持訴訟、投保機構股東(dong) 代位訴訟、公開征集股東(dong) 權利、強製調解等製度機製,在投保實踐中,投服中心均取得突破性進展。
2021年11月份,全國首例特別代表人訴訟康美藥業(ye) 案廣州中院一審判決(jue) ,投服中心代表52037名投資者獲賠約24.59億(yi) 元。這標誌著以投資者“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為(wei) 特色的中國式集體(ti) 訴訟司法實踐成功落地。本次判決(jue) 是中國法製史上的裏程碑事件,也是資本市場法治建設的新標杆。
此外,維權訴訟方麵,投服中心在支持訴訟、股東(dong) 代位訴訟方麵取得突破進展。2021年2月份,投服中心提起的全國首例操縱市場民事賠償(chang) 支持訴訟恒康醫療案二審勝訴判決(jue) ,是全國操縱市場民事賠償(chang) 案件中首單投資者勝訴的案例。2021年9月8日,投服中心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全國首單投保機構股東(dong) 代位訴訟大智慧案。
投服中心持股行權工作於(yu) 2016年2月19日啟動,截至2022年8月底,投服中心共計持有4924家上市公司股票,共計行權3359場,累計行使股東(dong) 權利4244次。“幾年來,投服中心的持股行權業(ye) 務始終站穩人民立場,圍繞中小投資者的利益‘痛點’,持續關(guan) 注上市公司資產(chan) 的保值增值和公司治理規範,積極切入公司治理,示範引領中小投資者做積極股東(dong) ,推動提升上市公司質量。”夏建亭表示,一是準確把握提煉具有類案意義(yi) 的事項,開展集中行權;二是聚焦個(ge) 案的利益“痛點”,開展專(zhuan) 項建議和質詢;三是針對中國寶安修改公司章程事項提起首單股東(dong) 權利公開征集;四是發揮各方合力,聯合其他投資者開展共同行權。
糾紛調解是投服中心的一項主要業(ye) 務,也是開展較早的成熟業(ye) 務。2020年1月份,投服中心成立了全資子公司——中證資本市場法律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中證法律服務中心”)專(zhuan) 司調解工作。截至2022年8月底,中證法律服務中心共登記糾紛2.24萬(wan) 件,受理1.57萬(wan) 件,成功解決(jue) 1.11萬(wan) 件,投資者獲賠金額29.87億(yi) 元。累計受理29家法院等組織機構共計58起上市公司虛假陳述案件損失測算委托,測算投資者約4萬(wan) 人次,測算損失金額56.19億(yi) 元。
據夏建亭介紹,中證法律服務中心全麵構築資本市場糾紛一站式接收、一攬子調處、全鏈條解決(jue) 、多元化服務的大平台,可以概括為(wei) “五個(ge) 一”:構建了一張覆蓋全國、全市場的糾紛調解網絡,建立了一套基本完整的調解規則體(ti) 係,形成了一套較為(wei) 完善的糾紛多元化解機製,打造了一支專(zhuan) 業(ye) 過硬的調解員隊伍,開發了一個(ge) 高效便民的在線調解平台。
發揮投保機構專(zhuan) 業(ye) 作用
推動投保工作邁上新台階
夏建亭表示,下一步,投服中心將堅持以政治建設為(wei) 根本,堅決(jue) 擁護“兩(liang) 個(ge) 確立”、堅決(jue) 做到“兩(liang) 個(ge) 維護”,學習(xi) 貫徹落實好黨(dang) 的二十大精神,進一步強化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嚴(yan) 的氛圍,堅持從(cong) 政治角度看投保工作,進一步強化黨(dang) 建與(yu) 業(ye) 務融合,按照資本市場人民性要求,緊緊圍繞保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這個(ge) 基本任務,充分發揮投保機構的專(zhuan) 業(ye) 作用,不斷開拓創新,切實維護廣大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推動資本市場投資者保護工作邁上新台階。
具體(ti) 來看,維權訴訟方麵,充分發揮內(nei) 外合力,推進代表人訴訟常態化,繼續探索在科創板虛假陳述、操縱市場、內(nei) 幕交易民事賠償(chang) 領域開展公益維權實踐嚐試,由投保機構提起確認之訴。完善股東(dong) 訴訟相關(guan) 工作機製,豐(feng) 富資金占用、違規擔保等股東(dong) 訴訟案件類型。完善公益代理律師運行機製。
持股行權方麵,認真落實新《證券法》賦予投保機構的職責,努力提升行權話語權和行權覆蓋麵,助力提升上市公司質量。積極尋找適宜提案的行權標的,初步擬定在章程修改、利潤分配等方麵適時開展提案權公開征集。繼續聯合機構投資者共同行權,加大係統協作和行權宣傳(chuan) 的力度。
糾紛調解方麵,深化與(yu) 法院訴調對接合作,運用好聯席會(hui) 議製度、“損失測算+示範判決(jue) +糾紛調解”全鏈條機製,做好訴調對接工作。加強專(zhuan) 職調解員和公益調解員隊伍建設,努力打造一支“開口能說、遇案能調、專(zhuan) 業(ye) 能打”的“專(zhuan) 門家”隊伍。進一步激發全國35個(ge) 調解工作站活力,發揮資本市場糾紛調解主渠道作用。強化協調合作,優(you) 化資源配置,推動健全資本市場糾紛多元化解體(ti) 係,形成資本市場糾紛化解合力。(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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