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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加大疫防控情期間急難臨時救助力度

發布時間:2022-11-24 15:52:00來源: 中國新聞網

  (抗擊新冠肺炎)河南:加大疫防控情期間急難臨(lin) 時救助力度

  中新網鄭州11月24日電 (記者 劉鵬)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4日下發通知,就如何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困難和特殊群體(ti) 的關(guan) 心關(guan) 愛工作提出明確要求。

  通知共包括八個(ge) 方麵內(nei) 容,分別為(wei) 拓寬救助對象主動發現渠道、加強困難群眾(zhong) 基本生活救助、加大急難臨(lin) 時救助力度、及時足額發放救助資金、強化監護缺失的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優(you) 化民政服務機構防疫管理、提升社區防控服務保障水平、引導社會(hui) 力量參與(yu) 關(guan) 愛服務。

  通知指出,各地要建立完善低收入人口數據共享長效機製,加強部門之間數據互聯互通,通過信息比對主動發現救助對象。同時暢通省、市、縣三級救助服務熱線,提高辦理效率和質量,實現困難群眾(zhong) 早發現、早幹預、早幫扶,鄉(xiang) 鎮(街道)要及時開展困難群眾(zhong) 狀況集中排查,村(社區)要將走訪、發現需要救助的困難群眾(zhong) 作為(wei) 重要工作內(nei) 容。

  同時,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救助幫扶,完善低收入人口認定措施,對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中的重殘人員、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難人員,可依規單獨納入低保範圍;對外出務工、返崗複工的低保對象,在計算家庭收入時按照務工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30%扣減務工成本;對就業(ye) 後家庭人均收入超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家庭,可給予不超過6個(ge) 月的漸退期。

  此外,對基本生活出現困難的非本地戶籍流動人口,由急難發生地實施臨(lin) 時救助,鄉(xiang) 鎮(街道)可先行救助,事後補充說明。適時啟動社會(hui) 救助和保障標準與(yu) 物價(jia) 上漲掛鉤聯動機製,實行“擴大保障範圍、降低啟動條件”政策,將最低生活保障邊緣人口階段性納入價(jia) 格補貼範圍,將啟動條件中的CPI(居民消費價(jia) 格指數)單月同比漲幅由3.5%降到3%,執行期限至2023年3月底。對遭遇重大困難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群眾(zhong) ,可采取“一事一議”方式進行救助。

  通知指出,對困難群眾(zhong) 救助資金要專(zhuan) 款專(zhuan) 用,統籌用於(yu) 城鄉(xiang) 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yang) 、臨(lin) 時救助、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孤兒(er) 和事實無人撫養(yang) 兒(er) 童保障等基本生活保障支出;各地要加大財政配套力度,於(yu) 每月10日前將當月救助資金通過財政“一卡通”係統發放到位,並提前做好2023年困難群眾(zhong) 救助資金預算工作;提高殘疾人“兩(liang) 項補貼”標準,自2022年12月1日起,分別由不低於(yu) 60元/人/月提高至不低於(yu) 75元/人/月。

  同時,各地要指導村(居)委會(hui) 做好散居孤兒(er) 、事實無人撫養(yang) 兒(er) 童、留守兒(er) 童走訪慰問工作,及時發現因疫情影響造成監護缺失的未成年人,協調解決(jue) 問題或報告反映困難;依法對父母及其他監護人或被委托照護人不能完全履行監護和撫養(yang) 責任的未成年人進行臨(lin) 時監護;支持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做好臨(lin) 時監護、臨(lin) 時照料谘詢、轉介服務、個(ge) 案跟蹤、資源鏈接等工作。

  此外,引導慈善組織、誌願服務組織等各類社會(hui) 組織加大對社會(hui) 救助的支持力度,積極幫助困難群眾(zhong) 渡過難關(guan) ,通過政府購買(mai) 服務等方式和基層社會(hui) 工作站,支持社會(hui) 工作服務機構、社會(hui) 工作者為(wei) 救助對象提供心理疏導、精神慰藉等服務。(完)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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