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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峽壩區檢察院——公益訴訟促多贏

發布時間:2022-11-24 15:54:00來源: 人民日報

  多年前,湖北省宜昌市某公司與(yu) 宜昌市自然資源部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取得合同項下一塊土地的使用權,合同約定3年內(nei) 建設完成,延遲開工、竣工均須承擔違約責任。按照土地出讓時的規劃方案,其中一部分用於(yu) 建設酒店,但如今3年合同期已過,該地塊仍未動工建設。

  今年4月,宜昌市三峽壩區人民檢察院向自然資源部門發出行政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自然資源部門專(zhuan) 題研究整改措施,開展閑置土地調查認定工作,並多次與(yu) 該公司交涉,責令公司迅速整改。

  但如何整改,企業(ye) 和自然資源部門卻都犯了難。

  三峽壩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琴說,目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旅遊業(ye) 不景氣,企業(ye) 建設酒店很有可能虧(kui) 損。如果按規定收回土地,當前很難會(hui) 有別的企業(ye) 願意參與(yu) 該地塊開發,無法確保土地利用效率。

  一方麵要讓政府依法行政,另一方麵要讓企業(ye) 生存發展。如何通過公益訴訟促進實現雙贏多贏共贏,這考驗著檢察機關(guan) 的智慧。

  於(yu) 是,三峽壩區檢察院進行了實地走訪,了解土地的現實情況。

  “這麽(me) 大塊土地閑置著,能不能建個(ge) 幼兒(er) 園”“周圍沒有大超市不方便,這麽(me) 大一塊地可建個(ge) 大超市方便居民生活”……看到檢察官實地走訪,周圍的居民也紛紛上前,七嘴八舌地說著自己的意見和訴求。

  在詳細調查之後,檢察院馬上召開行政爭(zheng) 議實質性化解聽證會(hui) 。經過行政機關(guan) 、企業(ye) 、居民代表等充分討論,一個(ge) “先提出過渡方案、再待時機成熟按原方案建設”的提議漸漸成形。很快,自然資源部門提出了根據“以用為(wei) 先、服務民生”的原則,按照“完善配套服務、提升便民效果”的目標,編製大型商超、汽車4S店等商業(ye) 配套用房建設的過渡方案。企業(ye) 也當場表態支持。

  該案推動現有的閑置土地開發利用,為(wei) 人民群眾(zhong) 利益、國家土地資源利用、企業(ye) 發展找到了契合點,方案實施後將實現多贏的效果。(人民日報 記者 金歆)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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