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利平台 > 即時新聞 > 國內

浙江立法加強新領域安全生產監管 提升數字化監管水平

發布時間:2022-11-25 10:12:00來源: 中國新聞網

浙江立法加強新領域安全生產(chan) 監管提升數字化監管水平

  浙江省人大常委會(hui) 審議通過新修訂的《浙江省安全生產(chan) 條例》。 屠軼欽 攝

  中新網杭州11月24日電(郭其鈺)11月24日,在浙江杭州舉(ju) 行的浙江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hui) 第三十九次會(hui) 議審議通過了新修訂的《浙江省安全生產(chan) 條例》(下稱《條例》),《條例》緊扣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價(jia) 值理念,全麵壓實安全生產(chan) 責任,提升監管的數字化水平,健全生產(chan) 經營單位負責、職工參與(yu) 、政府監管、行業(ye) 自律和社會(hui) 監督的工作格局,防範和遏製重特大事故發生。

  為(wei) 明確安全生產(chan) 的監管責任,《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設立安全生產(chan) 委員會(hui) 。對新興(xing) 行業(ye) 、領域的安全生產(chan) 監管職責不明確的,安全生產(chan) 委員會(hui) 應當加強部門間協商協調,按照業(ye) 務相近的原則,研究確定部門職責分工。

  在安全生產(chan) 數字化監管方麵,《條例》提出浙江省級負有安全生產(chan) 監管職責的部門應當依托一體(ti) 化智能化公共數據平台,統籌推進本行業(ye) 、領域安全生產(chan) 監督管理的數字化改革,加強安全生產(chan) 數據共享和業(ye) 務協同。

  同時各地應加強本地區重點行業(ye) 、領域的安全生產(chan) 數字化監管,根據實際開發運用風險監測、隱患排查、事故調查等特色應用場景,提升安全風險管控、事故隱患治理和應急處置的能力。

  《條例》還鼓勵生產(chan) 經營單位運用物聯網、大數據和人工智能等先進技術,推進安全生產(chan) 數字化建設,提升安全生產(chan) 管理能力。

  為(wei) 優(you) 化營商環境,減輕企業(ye) 負擔,《條例》規定同一類對象或事項涉及多個(ge) 監管主體(ti) 的,負有安全生產(chan) 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按照《浙江省綜合行政執法條例》等規定,實行聯合檢查,防止監管缺位、避免重複檢查。

  記者注意到,《條例》單設“社會(hui) 參與(yu) ”一章,構建全社會(hui) 共同參與(yu) 的治理格局。如因安全生產(chan) 違法行為(wei) 造成重大事故隱患或者導致重大事故,致使國家利益或者社會(hui) 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依法提起行政或者民事公益訴訟。同時省級人民檢察院應當會(hui) 同有關(guan) 部門建立安全生產(chan) 公益訴訟工作協作機製,加強安全生產(chan) 協同治理。

  此外,《條例》提出浙江與(yu) 長三角地區及其他周邊省份建立安全生產(chan) 工作協作機製,統籌協調安全生產(chan) 重大問題,構建信息互通、資源共享、聯勤聯動的安全管理體(ti) 係,推進應急救援體(ti) 係一體(ti) 化建設,強化重大安全風險聯合管控、應急預案銜接與(yu) 協同救援處置,開展跨區域安全生產(chan) 執法聯動。

  據悉,該《條例》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完)

(責編:陳濛濛)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