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願意3年不生娃”?消除隱性歧視要疏堵結合
“你公公婆婆身體(ti) 還好吧?”“你家那邊的幼兒(er) 園學費貴嗎?”“我們(men) 公司會(hui) 發兒(er) 童節福利,你需要幾份呢?”——據2月14日《法治日報》報道,時下,不少求職者在麵試中常常被問到此類問題,甚至有求職者多次被問及是否有生育打算、是否願意承諾3年內(nei) 不要孩子,如果求職者拒絕回答,企業(ye) 還會(hui) 通過旁敲側(ce) 擊來得到想要的答案。
“招聘不問婚育”不僅(jin) 涉及陌生人之間邊界感的問題,更是有關(guan) 規定和要求所禁止的,同時,打探求職者隱私已涉嫌隱性侵權。2019年,人社部、教育部、司法部等部門印發的《關(guan) 於(yu) 進一步規範招聘行為(wei) 促進婦女就業(ye) 的通知》中明確,在招聘行為(wei) 中,不得限定性別(國家規定的女職工禁忌勞動範圍等情況除外)或性別優(you) 先,不得以性別為(wei) 由限製婦女求職就業(ye) 、拒絕錄用婦女,不得將限製生育作為(wei) 錄用條件,不得詢問婦女婚育情況……不得將限製生育作為(wei) 錄用條件……而去年一項關(guan) 於(yu) 中國女性職場現狀的調查報告顯示,61.2%的女性在求職中被問及婚育情況,38.3%的女性表示婚育影響職場前景。可見,雖然有明確的要求,但一些用人單位並未遵守,如此現實語境下,“是否願意3年不生娃”其實隻是職場對女性不友好乃至歧視女性的一個(ge) 縮影。
“招聘不問婚育”,說到底就是為(wei) 了避免性別歧視,讓女性獲得更多公平競爭(zheng) 的機會(hui) 和空間。“是否願意3年不生娃”,其實是將這種歧視間接化、隱性化了。在一些企業(ye) 的“如意算盤”裏,諸如“我們(men) 公司會(hui) 發兒(er) 童節福利,你需要幾份呢?”等問題,既能得到想要的答案,滿足自己的用人需求,也能避免堂而皇之地違反相關(guan) 規定。
再高明的話術,也掩蓋不了隱性歧視的底色。一些企業(ye) 熱衷隱性歧視,歸根結底,在於(yu) 盡可能壓縮用人成本,實現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如此為(wei) 之的後果,顯然是剝奪了一些女性求職者的機會(hui) 公平,進而給這些求職者的社會(hui) 交往、社會(hui) 融入造成一些障礙和困難,甚至可能給她們(men) 帶來一些心理壓力和精神打擊。
“是否願意3年不生娃”,看似是一種商量的口氣,實際上卻是一種變相裹挾。生育權不應該被人為(wei) 地設置附加條件或是被戴上“緊箍”。當如此做法的成本遠低於(yu) 收益,自然會(hui) 助長更多企業(ye) 持續這麽(me) 做,影響更多女性的求職和權益。麵對企業(ye) 的類似行為(wei) ,求職者和勞動監察部門都應該多一些較真,提高企業(ye) 違規的成本,震懾、倒逼更多企業(ye) 依法依規行事。
當然,構建生育友好型社會(hui) ,還須打好組合拳。比如,可以通過“製度補血”的方式,讓企業(ye) 在稅費方麵獲得一些實惠,減少企業(ye) 在招聘有婚育需求的勞動者時的後顧之憂;對做得好的企業(ye) 也可以給予正向激勵,促進其進一步落實相關(guan) 規定和要求,善待女性勞動者。既提升規則的震懾力與(yu) 約束力,也尊重和回應企業(ye) 的利益訴求,如此疏堵結合,“招聘不問婚育”的情況才會(hui) 越來越多。(工人日報 楊朝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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