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二手車調低裏程表
隨著二手車市場的蓬勃發展,很多車商或私人為(wei) 了提高二手車價(jia) 值鋌而走險,大幅降低車輛的真實行駛裏程,有時甚至連專(zhuan) 業(ye) 的車輛檢測人員都很難鑒定調表車。這種“調表”現象在二手車交易中一直屢禁不止,帶給了消費者極大的困擾,也擾亂(luan) 了誠實守信的市場秩序。
近日,圍繞一起二手車商虛假宣傳(chuan) 車輛行駛裏程,致使消費者陷入錯誤認識並與(yu) 之交易的案件,河南省夏邑縣人民法院就做出了“退一賠三”賠償(chang) 三倍購車款66萬(wan) 元的認定,不過最終消費者一方主動將賠償(chang) 金額降低到了5萬(wan) 元。
裏程表調少10萬(wan) 公裏
法院認定構成欺詐
2021年10月,消費者何先生與(yu) 夏邑縣陽光二手車交易商行實際經營者劉某簽訂了一份《陽光二手車車輛買(mai) 賣協議書(shu) 》,約定何先生以22萬(wan) 元價(jia) 格購買(mai) 黑色二手奧迪牌小型轎車一輛,車輛路碼表(公裏數)按照現車上數據為(wei) 準。
簽訂協議前,劉某在微信朋友圈宣傳(chuan) 該車“時表9萬(wan) 多公裏”,並且車輛裏程表顯示也為(wei) 9萬(wan) 餘(yu) 公裏。但當車輛過戶至何先生名下後,他在4S店保養(yang) 時,發現路碼表被人為(wei) 調少,經鑒定車輛實際行駛裏程為(wei) 197670公裏,足足比宣傳(chuan) 中多出10萬(wan) 公裏,遂將二手車商告上法院,要求賠償(chang) 三倍購車款66萬(wan) 元。
經法院審理認為(wei) ,二手車經營者未盡到排除商品安全風險的義(yi) 務,對車輛行駛裏程進行虛假宣傳(chuan) ,致使消費者陷入錯誤認識並與(yu) 之進行交易,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其行為(wei) 構成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意義(yi) 上的欺詐行為(wei) ,應當進行三倍賠償(chang) 。
最終,法院判決(jue) :撤銷何先生與(yu) 夏邑縣陽光二手車交易商行簽訂的《陽光二手車車輛買(mai) 賣協議書(shu) 》;夏邑縣陽光二手車交易商行於(yu) 判決(jue) 生效之日起十日內(nei) 退還何先生購車款22萬(wan) 元;同時,何先生將所購車輛退還給夏邑縣陽光二手車交易商行;夏邑縣陽光二手車交易商行於(yu) 判決(jue) 生效之日起十日內(nei) 賠償(chang) 何先生損失5萬(wan) 元。
據業(ye) 內(nei) 專(zhuan) 家表示,在民事訴訟中,一般遵循“誰主張,誰舉(ju) 證”的原則。但是在消費欺詐領域,尤其是二手車這種需要大量專(zhuan) 業(ye) 知識和技能才能甄別的產(chan) 品,消費者處於(yu) 信息弱勢地位,二手車行作為(wei) 專(zhuan) 業(ye) 的舊機動車輛買(mai) 賣合同的當事人應當具有正確判斷舊車狀況的專(zhuan) 業(ye) 知識,能夠根據車輛的狀態判斷機動車的行駛裏程,而且對欺詐故意這種主觀構成要件的證明遠比客觀構成要件的事實複雜得多。因此,在消費者提供了初步證據證明了產(chan) 品存在瑕疵後,應當由經營者對其是否明知瑕疵的存在承擔舉(ju) 證責任。
另外,《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八條規定,經營者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符合人身、財產(chan) 安全的要求。本案中,經營者未盡到排除消費者財產(chan) 安全風險的義(yi) 務,虛假宣傳(chuan) ,致使消費者陷入錯誤認識並與(yu) 之進行交易,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應當認定經營者的行為(wei) 構成欺詐,應當承擔三倍賠償(chang) 責任。
不過專(zhuan) 家也提示,在本案中雖然法院可以認定商家構成消費欺詐執行“退一賠三”,但本著盡快解決(jue) 問題的原則,如果商家無力支付高額的賠償(chang) 金,那就需要法院介入強製執行,屆時消費者牽扯到的時間經曆就會(hui) 比較久,不如在可接受的範圍內(nei) 降低一些賠償(chang) ,以達到盡早解決(jue) 問題的目的。
調表車屢禁不止
消費者應提高防範意識
受到利益驅使,在二手車交易中,調表車屬於(yu) 一個(ge) 屢禁不止的現象,這時就需要消費者擦亮雙眼,提高防範意識。盡可能選擇正規交易市場中出售的二手車輛,與(yu) 銷售者簽訂詳細的書(shu) 麵合同,明確車輛性能、實際裏程、配置及車齡等信息,並仔細查驗車輛。購買(mai) 車輛後,一旦發現車輛信息與(yu) 合同不符,要及時保管購車時銷售者宣傳(chuan) 的有關(guan) 證據,以及購車的有關(guan) 票據、合同,以便維權使用,避免維權障礙。
另一方麵,二手車銷售者也應當依法宣傳(chuan) 和銷售車輛,對所銷售二手車的真實車況切實負起責任,首先確保自己已經全麵深入的了解二手車車輛信息,明確車源,對車輛進行詳細檢驗檢測,並如實告知消費者,在簽訂合同的過程中向消費者解釋可能存在歧義(yi) 的條款,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chuan) ,避免因為(wei) 不當宣傳(chuan) 構成欺詐,從(cong) 而承擔懲罰性賠償(chang) 責任。
文/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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