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障基金飛行檢查管理暫行辦法》印發,5月1日起實施
中新網3月14日電 據國家醫保局網站消息,近日,國家醫保局印發了《醫療保障基金飛行檢查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將於(yu) 2023年5月1日起實施。
一、《辦法》出台背景
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高度重視醫療保障基金安全,多次對基金監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明確要求加強基金使用監管,健全嚴(yan) 密有力的監管機製。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guan) 於(yu) 深化醫療保障製度改革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guan) 於(yu) 推進醫療保障基金監管製度體(ti) 係改革的指導意見》,為(wei) 我國基金監管改革和發展作出頂層設計。為(wei) 深入貫徹落實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dang) 中央、國務院決(jue) 策部署,切實加強醫保基金監督檢查,重拳打擊各類欺詐騙保行為(wei) ,自2019年起,國家醫保局正式啟動醫療保障基金飛行檢查工作,廣泛開展針對定點醫藥機構等被檢對象的不予事先告知的檢查,在打擊欺詐騙保、維護基金安全方麵取得了積極成效。
隨著《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頒布實施,以及飛行檢查工作的全麵推進,醫藥機構“明目張膽”的騙保行為(wei) 得到了有效遏製,但基金監管總體(ti) 形勢依然嚴(yan) 峻,部分騙保行為(wei) 由台前轉入幕後,手段更隱蔽,造假更專(zhuan) 業(ye) ,作案手段不斷迭代翻新,查處難度逐漸加大。同時,曆年實踐也反映出現行飛行檢查製度在工作流程、權利義(yi) 務、問題處理等方麵還存在一些不足,不能充分滿足新形勢下的基金監管工作要求,製度保障力度有待加強。
為(wei) 進一步加強醫保基金監管工作,切實完善飛行檢查機製,優(you) 化飛行檢查程序,規範飛行檢查行為(wei) ,為(wei) 法治化、規範化、科學化開展飛行檢查提供製度保障,持續嚴(yan) 厲打擊欺詐騙保行為(wei) ,國家醫保局結合相關(guan) 法律法規規章、飛行檢查實踐經驗等內(nei) 容,經過多次調研、研討,多輪征求係統內(nei) 部、相關(guan) 單位、社會(hui) 公眾(zhong) 等意見建議,曆時2年製定了該《辦法》。
二、近四年的飛行檢查實踐為(wei) 《辦法》出台奠定了堅實基礎
近四年的實踐中,飛行檢查憑借其獨特優(you) 勢,“零容忍”打擊各類欺詐騙保行為(wei) ,持續鞏固基金監管高壓態勢,在構建基金監管體(ti) 係、維護基金安全運行等方麵發揮了重要作用。
(一)始終堅持較真碰硬,全麵整治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行為(wei) 。2019年以來,國家醫保局累計派出飛行檢查組184組次,飛行檢查定點醫藥機構384家,發現涉嫌違法違規使用相關(guan) 資金43.5億(yi) 元,綜合運用協議管理、行政處罰、行刑銜接、行紀銜接等多種方式,依法對各類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行為(wei) 進行了嚴(yan) 厲打擊。各省針對飛行檢查發現問題深挖細查並舉(ju) 一反三開展檢查,確保問題整治全麵徹底,不留盲區死角。
(二)始終堅持聯動配合,匯集多方力量推進形成基金監管合力。一是聯合財政、衛健、市場監管、中醫藥等部門共同組建飛行檢查隊伍,凝聚各方共識,匯集多方力量,實施聯合檢查,創新走出了綜合監管新路子。二是各省參照國家飛行檢查模式廣泛組織省級飛行檢查,國家“建機製”“揭蓋子”“做示範”,各省“建隊伍”“查底子”“做推廣”。僅(jin) 2022年各省就飛行檢查定點醫療機構2756家,發現並追回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22.9億(yi) 元。
(三)始終堅持推廣運用,建立長效機製有效維護醫保基金安全。各級醫保部門始終堅持“一盤棋”思想,迅速將飛行檢查成果運用到本轄區監管工作中,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飛行檢查工作經驗;始終堅持強化定點醫藥機構自律管理意識和基金紅線意識,有效激發醫藥機構內(nei) 生動力,不斷規範醫藥服務行為(wei) ,切實降低人民群眾(zhong) 醫藥負擔;始終堅持統籌推進“問題整改”與(yu) “建章立製”,對照問題查漏洞、補短板,建立健全長效監管製度,織密織牢基金監管網絡,切實維護醫保基金安全。
三、出台《辦法》對於(yu) 持續推進飛行檢查、堅決(jue) 維護醫保基金安全具有重要意義(yi)
醫療保障是減輕群眾(zhong) 就醫負擔、增進民生福祉、維護社會(hui) 和諧穩定的重大製度安排,醫保基金是這一製度體(ti) 係健康運行的物質基礎和動力源泉。出台《辦法》的目的就是為(wei) 了進一步守護醫保基金安全。
(一)出台《辦法》是進一步貫徹落實黨(dang) 中央、國務院決(jue) 策部署的重要舉(ju) 措。國家醫保局深入貫徹落實黨(dang) 中央、國務院決(jue) 策部署,堅定不移地把維護醫保基金安全作為(wei) 全係統首要任務,始終堅持把飛行檢查作為(wei) 基金監管重要抓手。緊密結合目前基金監管新形勢,及時出台《辦法》,有效提升製度保障層級,進一步發揮飛行檢查利劍震懾效應與(yu) 引領示範作用,持續遏製欺詐騙保普發、頻發勢頭,切實強化定點機構自律管理,全麵營造“不敢騙、不想騙”的社會(hui) 氛圍,堅決(jue) 守護人民群眾(zhong) 的“看病錢”“救命錢”。
(二)出台《辦法》是進一步規範提升飛行檢查監管效能的製度保障。《辦法》進一步規範了飛行檢查行為(wei) ,強化了飛行檢查工作機製,有效突出飛行檢查檢查對象廣泛、檢查方式多樣、部門聯動緊密、檢查結果權威、打擊力度大、震懾作用強等特點。規定醫保部門要聚焦重點領域、重點環節、重點對象開展“雙隨機”突擊檢查,持續發揮飛行檢查在查辦大案要案、震懾違法行為(wei) 、規範醫保服務等方麵的重要作用,使之進一步成為(wei) 醫保部門主動發現問題、嚴(yan) 打欺詐騙保、淨化醫藥環境的有效工具和重要利器。
(三)出台《辦法》是構建醫保基金監管體(ti) 係的首要關(guan) 口和關(guan) 鍵一環。在現行基金監管方式中,飛行檢查側(ce) 重於(yu) 點、專(zhuan) 項整治側(ce) 重於(yu) 線、日常監管側(ce) 重於(yu) 麵。《辦法》進一步擴大了啟動檢查的情形和形式,強調了對違法違規使用基金行為(wei) 實施綜合打擊,確保飛行檢查能夠精準、快速、徹底撕開“問題口子”,實現“點上開花”,既發揮飛行檢查利劍震懾和打擊作用,又通過及時揭露普遍性、典型性、苗頭性、領域性等問題,促進基金監管工作的“點線麵”結合,有效推動構建全方位、多層次、立體(ti) 化的基金監管體(ti) 係,從(cong) 而不斷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切實維護醫保基金安全。
四、《辦法》主要內(nei) 容
《辦法》共5章、32條,規定了飛行檢查的遵循原則、啟動條件、組織方式、檢查要求、檢查程序、問題處理等內(nei) 容,為(wei) 進一步規範飛行檢查工作提供了重要製度保障。主要內(nei) 容包括:
第一章總則,明確飛行檢查的定義(yi) 、原則、參與(yu) 機製等內(nei) 容。規定組織實施飛行檢查的層級為(wei) 國家和省級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被檢對象範圍為(wei) 醫保定點機構、醫保經辦機構和承辦醫保業(ye) 務的其他機構等,同時規定可以聯合多部門或者聘請第三方機構共同開展、協助開展飛行檢查。
第二章啟動,明確飛行檢查的啟動情形、人員組成等內(nei) 容。規定飛行檢查組應當由執法人員和熟悉相關(guan) 專(zhuan) 業(ye) 的其他人員組成,明確“雙隨機、一公開”檢查機製和針對舉(ju) 報投訴、智能監控、媒體(ti) 曝光等情形的突擊檢查形式。
第三章檢查,明確飛行檢查的執法程序等內(nei) 容。規定檢查人員應當嚴(yan) 格按照行政處罰程序有關(guan) 規定進行調查取證,同時有關(guan) 單位和個(ge) 人具有配合調查的義(yi) 務以及被檢對象具有陳述、申辯的權利。
第四章處理,明確飛行檢查的後續處理方式。規定檢查完成後應依法依規對涉嫌違法違規的情形予以處理,明確協議處理、行政處罰、行紀銜接、問題移送以及飛行檢查“回頭看”等程序。
第五章附則,明確負責辦法解釋的部門以及辦法實施時間,規定市級以下醫保行政部門可以參照本辦法組織檢查。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