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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車改裝成“移動加油站”車主麵臨3萬到10萬元罰款

發布時間:2023-04-26 11:12:00來源: 華西都市報

  華西都市報訊(記者 楊博)近日有成都市民發現,在新都區一物流公司停車場內(nei) ,有貨車非法改裝後變身“移動加油車”,偷偷售賣成品油,“太危險了,就像一個(ge) 移動炸彈。”4月25日,記者從(cong) 成都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總隊獲悉,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一經查實,涉嫌非法從(cong) 事成品油運輸、銷售的所有人,將麵臨(lin) 3萬(wan) 元到10萬(wan) 元的罰款。同時,涉嫌的其他違法行為(wei) 將移交相關(guan) 部門處理。

  據新都區交通運輸執法支隊介紹,接到市民舉(ju) 報線索後,4月10日,支隊聯合區經信、市場監管及斑竹園派出所等多部門迅速到達現場,發現該場地內(nei) 停放多輛經改裝且無任何手續的加油車。“流動加油車大多由集裝箱車、麵包車、卡車私自改裝後,增加油罐、油泵及加油槍等設備,給沿途車輛加油。”執法人員表示,非法改裝車很容易發生自燃、自爆等安全事故,且油品質量無法保證。

  在後續調查中,有車主承認車輛並未取得危險貨物運輸許可。目前,市場監管局已對車內(nei) 成品油抽樣取證,當地派出所也將涉案車輛扣押,當地經信部門調度專(zhuan) 用油罐車對車內(nei) 成品油實施轉運,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執法人員介紹,未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擅自從(cong) 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行為(wei) 違反了《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第八條、第十條之規定,車主應停止非法運輸、經營。依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第五十六條第一項之規定,執法部門可對其處以3萬(wan) 元到10萬(wan) 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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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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