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以金融犯罪為主題發布指導性案例
本報北京6月13日訊記者張昊今天,最高人民檢察院以金融犯罪為(wei) 主題發布第四十四批指導性案例。此次發布的指導性案例中,最高檢聚焦新類型金融犯罪,針對金融犯罪黑灰產(chan) 業(ye) 亂(luan) 象,培育全鏈條追訴的辦案意識和辦案能力,突出高質效辦理金融犯罪案件的工作要求,更好助力防範化解金融風險。
此次發布的張業(ye) 強等人非法集資案是一起涉私募基金的新型案件。最高檢發布此案例既為(wei) 檢察機關(guan) 辦理類似案件提供借鑒參考,又發揮以案釋法作用,提高社會(hui) 公眾(zhong) 的識別防範能力。金融犯罪特別是網絡金融犯罪分工日益細化,催生出龐大的黑灰產(chan) 業(ye) 鏈,呈現“一對多”特征,社會(hui) 危害性更大,犯罪手段隱蔽、難以查處,是滋生助長金融犯罪的重大隱患,有必要加大懲治力度。此次發布的郭四記、徐維倫(lun) 等人偽(wei) 造貨幣案和孫旭東(dong) 非法經營案都有上述特點,突出依法從(cong) 嚴(yan) 立場。
在準確適用法律的基礎上,提出有價(jia) 值的引導取證意見,科學合理的審查判斷證據方法,有效構建證明體(ti) 係,既是辦理金融犯罪案件中履行好主導責任的重要方麵,也是確保檢察辦案質量的關(guan) 鍵因素。最高檢圍繞指控證明犯罪主導責任,提煉指控證明方法。此次發布的三個(ge) 案例,都注重通過指控證明過程的敘述和指導意義(yi) 的歸納闡述指控證明方法。
最高檢發布的數據顯示,2018年以來,全國檢察機關(guan) 起訴破壞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詐騙案件18萬(wan) 餘(yu) 人;起訴非法集資案件11萬(wan) 餘(yu) 人。18個(ge) 省級檢察院結合本地金融犯罪案件特點製發檢察建議21份。
最高檢第四檢察廳負責人說,檢察機關(guan) 將積極適應金融監管體(ti) 製機製改革要求,完善金融檢察工作機製,加強與(yu) 公安機關(guan) 、金融監管部門等有關(guan) 部門的溝通協作,健全駐中國證監會(hui) 檢察室的派駐檢察工作機製,著力解決(jue) 引導取證、追贓挽損、行刑雙向銜接等難點問題,強化工作合力。加強金融犯罪檢察專(zhuan) 業(ye) 化隊伍建設,提升應對金融犯罪迭代升級的能力水平。結合辦案促進完善金融監管,加強對新類型金融犯罪案件社會(hui) 風險、防範治理等問題的研判,積極提出檢察建議、立法建議等。
(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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