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平台企業對人工智能等新技術治理應給予足夠重視
中新網7月18日電 (記者 劉育英)17日在廈門舉(ju) 行的2023年中國網絡文明大會(hui) 網絡誠信建設高峰論壇上,《互聯網平台企業(ye) 履行社會(hui) 責任評估報告2023》發布。報告提出,互聯網平台企業(ye) 對新一代人工智能為(wei) 代表的新技術治理應給予足夠的重視。
中國網絡社會(hui) 組織聯合會(hui) 副秘書(shu) 長張勇介紹,總體(ti) 上看,互聯網平台企業(ye) 履行社會(hui) 責任情況不斷向好,2023年度得分較上一年度有所提高。平台企業(ye) 履行社會(hui) 責任的主體(ti) 意識在不斷增強;消費者權益保障持續加強;平台治理效果明顯提升;社會(hui) 促進活動參與(yu) 度較高。
張勇表示,通過評估發現,平台企業(ye) 在社會(hui) 責任建設中還存在一些問題和挑戰,如對新就業(ye) 形態群體(ti) 保障較為(wei) 薄弱;對青少年、特殊群體(ti) 的關(guan) 注度和保護還需要進一步加強。
報告提出互聯網平台企業(ye) 對新一代人工智能為(wei) 代表的新技術治理應給予足夠的重視。評估顯示平台企業(ye) 對於(yu) 如何平衡好新技術的推廣應用和安全規範方麵有待加強。對新技術應用對人類道德及社會(hui) 風險的關(guan) 注度不夠,部分平台企業(ye) 在針對大數據殺熟、算法牢籠、隱私保護等社會(hui) 關(guan) 注度高的問題上,處於(yu) 被動式、臨(lin) 時式處理,缺乏係統性和前瞻性。該指標有所改善,但仍需加強關(guan) 注。
2022年在國家有關(guan) 主管部門的指導下,中國網絡社會(hui) 組織聯合會(hui) 聯合中國標準化研究院編製發布了互聯網平台企業(ye) 履行社會(hui) 責任評估指標體(ti) 係團體(ti) 標準,並依據該標準進行了試評估,2023年在試評估的基礎上對34家平台企業(ye) 進行了履行社會(hui) 責任年度評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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