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不該收?向誰收?怎麽收? 外賣櫃麵向騎手收取服務費引爭議
該不該收?向誰收?怎麽(me) 收?騎手、顧客、平台等各方意見不一
多地外賣櫃麵向騎手收取服務費引爭(zheng) 議
受訪學者表示,應區分具體(ti) 場景,細化外賣櫃的使用和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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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國多地的外賣櫃開始麵向騎手收取服務費。與(yu) 幾年前的“免費使用”和去年的“試點收費”不同,此次收費範圍更廣、覆蓋城市更多。針對這筆費用該不該收、向誰收、怎麽(me) 收等問題,各方意見並不一致。受訪學者認為(wei) ,外賣櫃商業(ye) 模式運營至少涉及四方利益主體(ti) ,應區分具體(ti) 場景、細化外賣櫃的使用和收費標準。
“本月24日起,北京市的部分外賣櫃,存放配送訂單需支付服務費每單0.45元……”外賣騎手張某斌清晰地記得,那是7月中旬的一天,正在用餐高峰期送單的他,突然在派單軟件上收到了這則通知,“當時騎著車子,心裏直發慌,一個(ge) 月又得少收入幾百元。”
“最開始外賣櫃是不收費的,後來叫我們(men) 騎手自己掏錢。”老家河南周口的張某斌在北京做騎手已有5年。記者調查發現,近期,深圳、上海、北京等全國多地的外賣櫃開始向外賣騎手收取服務費,不同於(yu) 幾年前的“免費使用”和去年的“試點收費”,此次外賣櫃收費範圍更為(wei) 普遍,覆蓋多個(ge) 城市及外賣平台,呈現出“由點到麵”的趨勢。
外賣櫃給騎手和顧客帶來了哪些改變?這筆服務費到底該不該收?由騎手承擔費用是否合理?如何在平衡各方利益的同時,促進外賣櫃的合理使用與(yu) 長遠發展?《工人日報》記者對此進行了采訪。
外賣櫃使用率有差異
外賣櫃是近年來為(wei) 解決(jue) 外賣配送“最後100米”難題而推廣的“智能取餐櫃”,被廣泛應用於(yu) 寫(xie) 字樓、公寓、醫院、高校等封閉性較高、送餐環境複雜的場景。每個(ge) 外賣櫃配有數十個(ge) 可掃碼的櫃格,外賣騎手掃碼解鎖櫃格存放外賣,再由顧客輸入驗證碼取餐。
近日,記者走訪北京市朝陽區望京街的某寫(xie) 字樓一層,門禁刷卡口旁設有一處42個(ge) 櫃格的外賣櫃。據記者現場統計,在12時~13時的一小時內(nei) ,共有100多單外賣被存取於(yu) 外賣櫃,僅(jin) 有7單是由顧客直接從(cong) 外賣員手中取餐。“一到中午櫃子就塞滿了,有時候還放不下。”該寫(xie) 字樓的物業(ye) 工作人員說。
“好多單子都是送到同一個(ge) 地方,有櫃子的話能同時送達,也不耽誤跑下一單。”外賣騎手楊師傅說,“大樓中午電梯不夠用,隻讓坐貨梯,一趟七八分鍾都下不來,每回都超時扣錢,還不如花點錢存櫃子。”
“放外賣櫃很安全,起碼不會(hui) 丟(diu) 。”在該寫(xie) 字樓上班的劉女士表示,外賣櫃帶來了一定便利,“有急事或者開會(hui) 時,能晚會(hui) 兒(er) 下來取。”
但是,也有部分外賣櫃的周轉率並不高。在位於(yu) 北京市通州區的某公寓大廳內(nei) ,記者看到,隻有零星幾單外賣存放在櫃子中,多數餐品被放置於(yu) 旁邊的地麵。
“咋會(hui) 舍得放,一單才賺2.5元,一個(ge) 櫃子收0.5元!”來此送奶茶的外賣騎手王師傅搖了搖頭,“小公寓單子少,我們(men) 很多人都不放櫃子。”
誰該為(wei) 服務費買(mai) 單
一筆又一筆的服務費,對於(yu) 外賣騎手意味著什麽(me) ?
“一單按0.45元算,我8月差不多給櫃子交了300多元。”外賣櫃開始收費後,張某斌一個(ge) 月少掙的錢約等於(yu) 他近一周的房租。
不同於(yu) 全職擔任專(zhuan) 送騎手的張某斌,28歲的小凱曾是一名兼職眾(zhong) 包騎手,平日在餐館當服務員,空閑時會(hui) “搶幾筆好單子”。在得知北京的外賣櫃開始收費後,小凱猶豫再三,最終放棄了這份兼職。
“一單配送費3元,外賣櫃收0.45元,租電動車電池1天10元,車壞了還要修,跑幾個(ge) 單最後倒貼錢。”小凱無奈地說。
記者了解到,不同城市、平台的外賣櫃收費標準略有浮動,騎手存放1單的價(jia) 格總體(ti) 在0.3元~0.6元之間。此外,有外賣平台推出了服務費積分和月卡製度,騎手可以充值、預存外賣櫃服務費,“積分抵扣會(hui) 便宜點兒(er) ,但並不多。”張某斌說。
值得注意的是,在外賣櫃服務費高低之外,引起爭(zheng) 議的另一焦點在於(yu) ——誰該為(wei) 此買(mai) 單?
“為(wei) 啥給平台打工,還要給平台交錢?”張某斌作為(wei) 專(zhuan) 送騎手,與(yu) 平台簽訂了協議並接受集中培訓,在他看來,使用外賣櫃應該免費或者由平台承擔費用。而一位眾(zhong) 包騎手則認為(wei) ,“有櫃子能多送幾單,多跑跑也就回本了。”
某平台的外賣櫃客服向記者介紹,外賣櫃投放後平台方需要支付場地費、維修費、電費等多項費用,“外賣櫃還沒有大麵積投放廣告,很多都是跟第三方運營商合作推廣的,不收費怎麽(me) 維持下去?”
而對於(yu) 這筆費用該由誰承擔,顧客也有自己的看法。“我已經付了配送費,櫃子的錢不該我交。”家住北京市昌平區的一位消費者表示,“小哥有時候不打招呼就把飯放在了櫃子裏,我還要花時間下樓取。”
“有很多顧客根本不知道櫃子要收錢。”外賣騎手張師傅告訴記者,他常常會(hui) 通過私信告知顧客外賣櫃向騎手收費,“有的顧客會(hui) 直接讓我把餐放在旁邊,也有的還讓放櫃子裏。”
亟須分場景細化收費標準
“外賣櫃應該向誰收費,需要從(cong) 權利義(yi) 務配置層麵進行考量。”遼寧大學法學院教授王素芬告訴記者,目前,外賣櫃的普遍收費邏輯為(wei) “誰使用誰付費”“誰獲益誰付費”,但這種收費方式較為(wei) 粗放,應區分具體(ti) 場景,細化外賣櫃的使用和收費標準。
王素芬認為(wei) ,“智能外賣櫃商業(ye) 模式運營至少涉及四方利益主體(ti) ——訂餐顧客、外賣員、用工主體(ti) (外賣平台或第三方合作企業(ye) )與(yu) 外賣櫃運營商。”其中,外賣員與(yu) 用工主體(ti) 的關(guan) 係認定,對配置各方權利義(yi) 務起到關(guan) 鍵作用。
“在勞動關(guan) 係成立的前提下,對於(yu) 專(zhuan) 送騎手,因工作原因所產(chan) 生的必要支出費用,如顧客主動指定外賣櫃作為(wei) 收餐點所產(chan) 生的服務費用,應由用工主體(ti) 承擔。”王素芬建議,在尊重消費者知情權與(yu) 選擇權的基礎上,主動選擇使用外賣櫃的專(zhuan) 送騎手和眾(zhong) 包騎手,可以通過讓渡經濟收益,承擔部分相關(guan) 費用,以獲取使用外賣櫃帶來的時間和體(ti) 力上的便利。
此外,“平台因為(wei) 外賣員的配送服務行為(wei) 而獲益是不能否認的,應在整體(ti) 上基於(yu) 其獲益比例,承擔一部分外賣櫃使用費用。”王素芬說。
對於(yu) 部分騎手提到的“外賣櫃由平台承擔全部費用”的措施,有受訪專(zhuan) 家指出,取消費用短期內(nei) 可能緩解騎手的抵觸情緒,但從(cong) 長遠來看則無法保障其服務的可持續供給。“最終可能會(hui) 有越來越多的外賣不再入戶配送,造成外賣行業(ye) 顧客認同度的降低,這樣必然影響到整體(ti) 平台業(ye) 務的發展,導致騎手整體(ti) 就業(ye) 機會(hui) 的減少。”王素芬說。
“如果騎手都用外賣櫃存餐,每一單的送餐時間減少,平台算法會(hui) 不會(hui) 因此縮短平均派送時間?”麵對記者的提問,張某斌說,自己和其他騎手大多“不太清楚什麽(me) 是算法,但需要靠跑單賺錢”。(工人日報 記者 陳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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