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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印發《關於全麵履行檢察職能推動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

發布時間:2023-10-23 15:54:00來源: 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10月23日電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zhong) 號消息,為(wei) 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服務和保障民營經濟發展壯大,最高人民檢察院製定了《關(guan) 於(yu) 全麵履行檢察職能推動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意見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強服務保障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1.深刻認識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重要意義(yi) 。民營經濟是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生力軍(jun) ,是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基礎,是推動我國全麵建成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強國、實現第二個(ge) 百年奮鬥目標的重要力量。《意見》的出台,對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作出了新的重大部署,充分體(ti) 現了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核心的黨(dang) 中央對民營經濟的高度重視和對民營經濟人士的深切關(guan) 懷。各級檢察機關(guan) 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dang) 中央重大決(jue) 策部署上來,深刻認識《意見》的重大意義(yi) ,切實增強服務保障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要自覺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全麵履行刑事檢察、民事檢察、行政檢察和公益訴訟檢察等各項職能,為(wei) 各類市場主體(ti) 高質量發展創造穩定、透明、規範、可預期的法治環境。

  2.堅持依法平等保護原則。全麵貫徹落實使各種所有製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chan) 要素、公平參與(yu) 市場競爭(zheng) 、同等受到法律保護的要求,堅持對各類市場主體(ti) 、各類所有製企業(ye) 一視同仁對待、依法平等保護,確保其訴訟地位平等、訴訟權利平等、法律保護平等,全麵保護各類所有製企業(ye) 產(chan) 權和企業(ye) 家人身權、財產(chan) 權,不得因主體(ti) 不同而區別對待或者選擇性執法司法。要立足法律監督職能,合力營造權利平等、機會(hui) 平等、規則平等的發展環境,充分激發民營經濟生機活力。

  3.堅持寬嚴(yan) 相濟刑事政策。辦理涉民營企業(ye) 刑事案件,要做到依法該嚴(yan) 則嚴(yan) 、當寬則寬、寬嚴(yan) 相濟、罰當其罪,切實防止片麵注重“嚴(yan) ”或者片麵強調“寬”的傾(qing) 向。對認罪認罰、主觀惡性不大、犯罪情節輕微的涉民營企業(ye) 刑事案件依法從(cong) 寬處理的同時,依法從(cong) 嚴(yan) 打擊主觀惡性大、嚴(yan) 重侵害國家、集體(ti) 和他人利益、破壞市場環境的犯罪。要注意結合形勢發展變化,全麵準確把握涉民營企業(ye) 刑事案件中從(cong) 嚴(yan) 和從(cong) 寬的政策導向。

  4. 堅持高質效檢察履職辦案。要堅持高質效辦好每一個(ge) 涉民營企業(ye) 案件,做到檢察辦案質量、效率、效果有機統一於(yu) 公平正義(yi) 。要時刻繃緊“嚴(yan) 格依法”這根弦,嚴(yan) 格遵循法律規定和法的精神,恪守職能邊界,協力建設權責法定、執法嚴(yan) 明、司法公正、守法誠信的法治化營商環境,推動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

  二、全麵履行檢察職能,更好為(wei) 民營經濟發展壯大提供法治保障

  5.持續做優(you) 刑事檢察,依法懲治影響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相關(guan) 犯罪。重點打擊侵犯民營企業(ye) 合法權益的非法高利放貸、欺行霸市、強買(mai) 強賣等涉黑惡犯罪,依法懲治金融詐騙、合同詐騙、串通投標等擾亂(luan) 市場秩序犯罪,維護公平競爭(zheng) 市場環境。依法懲治國家工作人員利用市場準入、金融監管、招商引資、項目審批、土地征用、財稅補貼等職務便利實施的索賄受賄犯罪,堅決(jue) 打擊各類商業(ye) 賄賂的行為(wei) ,推進受賄行賄一起查,推動全麵構建親(qin) 清政商關(guan) 係。加大檢察偵(zhen) 查工作力度,依法偵(zhen) 辦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徇私枉法、枉法裁判等損害民營企業(ye) 合法權益的職務犯罪案件。

  6.堅持標本兼治,依法懲治和預防民營企業(ye) 內(nei) 部人員侵害企業(ye) 合法權益犯罪。依法懲治民營企業(ye) 內(nei) 部人員,特別是民營企業(ye) 高管、財務、采購、銷售、技術等關(guan) 鍵崗位人員實施的職務侵占、挪用資金、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以及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等侵害企業(ye) 利益犯罪。注意結合案件辦理,幫助民營企業(ye) 去屙除弊、完善內(nei) 部治理,營造誠信廉潔的企業(ye) 文化氛圍。及時出台相關(guan) 司法解釋,對司法實踐中辦理民營企業(ye) 內(nei) 部人員相關(guan) 犯罪案件的法律適用、定罪量刑標準、法定從(cong) 寬從(cong) 嚴(yan) 情形的認定、此罪與(yu) 彼罪的界限以及寬嚴(yan) 相濟刑事政策的把握等問題予以明確,統一司法標準。

  7.精準開展民事檢察監督,保障民營經濟規範健康持續發展。加強涉民營經濟案件的民事檢察監督,強化對守約誠信行為(wei) 的保護力度,穩定投資人預期,保障交易安全。依法懲治虛假訴訟行為(wei) ,糾正錯誤生效裁判、調解,維護司法公正和權威。強化民事執行活動監督工作,最大限度減少對涉案企業(ye) 不利影響。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加強與(yu) 人民法院、行業(ye) 商會(hui) 等部門機構的溝通,注重發揮民事檢察和解的功能作用,加強涉民營企業(ye) 經濟案件預防和化解矛盾工作。

  8.強化行政檢察監督,助力支持民營經濟發展壯大政策落地。加強涉市場主體(ti) 行政訴訟監督,依法加大對行政訴訟中涉及的“多頭執法”“重複處罰”“同案不同罰”“濫用自由裁量權”等行政違法行為(wei) 監督力度,保障民營企業(ye) 財產(chan) 權和經營權。強化對履行訴訟監督職責中發現的行政機關(guan) 以行政手段插手民事經濟糾紛、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行使職權,損害民營企業(ye) 合法權益行為(wei) 的監督。加強涉民營企業(ye) 行政訴訟案件行政爭(zheng) 議實質性化解工作,為(wei) 民營經濟發展排憂解困。

  9.深入推進公益訴訟檢察,推動落實公平競爭(zheng) 政策製度。立足檢察公益訴訟製度定位,聚焦違背公共政策功能和目的、違法違規套取、騙取、截留、挪用各類助企惠民補貼等情形強化監督,切實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hui) 公共利益。在辦理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土國財、安全生產(chan) 等領域涉企檢察公益訴訟案件中,以監督促治理,推動企業(ye) 依法合規經營。積極探索網絡治理領域檢察公益訴訟辦案,監督糾正利用蓄意炒作、造謠抹黑民營企業(ye) 和民營企業(ye) 家,損害社會(hui) 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wei) 。依法辦理反壟斷等領域公益訴訟案件,推動健全公平競爭(zheng) 製度框架和政策實施機製。

  10.加強知識產(chan) 權檢察綜合履職,推動完善知識產(chan) 權保護體(ti) 係。建立健全知識產(chan) 權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檢察綜合履職機製,推動構建知識產(chan) 權大保護格局。依法打擊影響企業(ye) 創新發展的侵犯企業(ye) 知識產(chan) 權犯罪,加大對民營中小微企業(ye) 原始創新保護力度,加強商業(ye) 秘密保護,服務保障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加強涉民營企業(ye) 知識產(chan) 權民事、行政訴訟監督。聚焦人民群眾(zhong) 反映強烈、社會(hui) 輿論關(guan) 注的侵權假冒多發領域,加大對假冒注冊(ce) 商標、專(zhuan) 利等侵犯知識產(chan) 權犯罪的打擊力度。

  三、完善法律監督方式方法,促進優(you) 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

  11.加強立案監督和偵(zhen) 查活動監督,防止和糾正利用刑事手段幹預經濟糾紛。依照有關(guan) 法律規定、司法解釋,對依法該立不立的或者不該立而立的刑事案件,加大立案監督力度。對既不依法推進訴訟程序,又不及時依法撤銷案件的涉企“掛案”,常態化開展清理工作,消化存量,杜絕增量,精準監督,推動建立長效機製。充分發揮偵(zhen) 查監督與(yu) 協作配合機製作用,探索建立辦理重大涉民營企業(ye) 犯罪案件適時介入偵(zhen) 查工作機製,不斷提升指控、證明犯罪的能力和水平。依法受理並及時審查對涉產(chan) 權強製措施的申訴、控告,防止和糾正偵(zhen) 查機關(guan) 超權限、超範圍、超數額、超時限查封扣押凍結財產(chan) 。

  12.準確把握審查逮捕和審查起訴條件,提升辦理涉民營企業(ye) 刑事案件的效果。準確把握逮捕的證據條件、刑罰條件和社會(hui) 危險性條件,對符合逮捕條件確有逮捕必要的依法批準逮捕,並及時開展羈押必要性審查;對於(yu) 不符合逮捕條件,沒有逮捕必要的,依法及時作出不批準逮捕決(jue) 定。依法準確適用起訴和不起訴,用好不起訴裁量權,綜合案件具體(ti) 情況和公共利益考量等因素,審查判斷起訴必要性,既要防止“構罪即訴”“一訴了之”,又要防止“一律從(cong) 寬”“一放了之”。

  13.加強刑事審判和刑事執行監督,更好地維護涉案民營企業(ye) 及其工作人員合法權益。加強對涉民營企業(ye) 刑事審判活動的監督,重點監督糾正在認定事實、采信證據、適用法律方麵確有錯誤的案件。加強對刑事執行活動的監督,依法糾正非法處置被執行人或者案外人財產(chan) 等違法情形,依法保障涉民營企業(ye) 服刑人員在服刑期間的申訴權以及相關(guan) 民事權利。準確把握涉企服刑人員假釋條件,符合條件的依法建議適用假釋。會(hui) 同司法行政機關(guan) 研究落實具體(ti) 措施,依法為(wei) 接受社區矯正的民營企業(ye) 人員從(cong) 事相關(guan) 生產(chan) 經營活動提供必要便利條件。

  14.強化行政執法與(yu) 刑事司法雙向銜接,形成保護民營經濟工作合力。加強與(yu) 行政機關(guan) 、執法司法機關(guan) 協作配合,推動開放數據接口、實現數據共享共用。加強跨地區、跨部門執法司法協作與(yu) 聯動機製建設,完善線索通報、信息共享、證據移送、案件協調等協作機製,防止執法司法地方保護主義(yi) 傾(qing) 向。做實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銜接機製,健全檢察機關(guan) 對被不起訴人依法移送有關(guan) 主管機關(guan) 給予行政處罰、政務處分或者其他處分的製度。

  15.深化規範涉案企業(ye) 合規改革,推動民營企業(ye) 合規守法經營。要牢記“國之大者”,繼續積極、穩妥、有序推進涉案企業(ye) 合規改革,全麵提升辦案質效,為(wei) 推動建立中國特色現代企業(ye) 合規製度提供有價(jia) 值的實踐樣本。堅持合規整改不限於(yu) 檢察環節、檢察工作,會(hui) 同有關(guan) 部門在偵(zhen) 查、審判、執行等環節探索合規整改刑事訴訟“全流程適用”。以涉案企業(ye) 合規為(wei) 立足點和發力點,探索建立合規整改行刑互認機製,指導支持民營企業(ye) 防範應對涉外法律風險等外部挑戰,促進合規守法經營成為(wei) 民營企業(ye) 的自覺遵循。

  16.完善涉企案件申訴等機製,更好維護民營企業(ye) 合法權益。充分利用12309檢察服務中心民營企業(ye) 法律服務“綠色通道”和中國檢察網“非公經濟司法保護專(zhuan) 區”,依法受理涉民營經濟的各類控告申訴案件,為(wei) 民營企業(ye) 及民營企業(ye) 家尋求法律谘詢、司法救濟等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務。對申請立案監督、申請羈押必要性審查、申請財產(chan) 措施監督、申請超期辦案監督、提出刑事申訴等重點案件,采取報備審查、交辦督辦等方式依法辦理,切實維護民營企業(ye) 及民營企業(ye) 家合法權益。健全涉案財物追繳處置機製,督促引導行為(wei) 人退贓退賠,積極幫助被害企業(ye) 挽回損失。

  17. 優(you) 化辦案方式方法,最大限度減少對合法生產(chan) 經營影響。深入實施數字檢察戰略,深化檢察大數據法律監督平台建設和應用,深度挖掘內(nei) 外部案件數據,主動發現涉民營企業(ye) 高發、多發案件類型和監督線索,實現“個(ge) 案辦理-類案監督-係統治理”效果。堅持嚴(yan) 格“依法”與(yu) 做實“平等”並重,采取強製措施、強製性偵(zhen) 查措施與(yu) 維護民營企業(ye) 正常經營秩序、合法權益並重,打擊經濟犯罪、職務犯罪與(yu) 依法幫助民營企業(ye) 挽回和減少經濟損失並重。對於(yu) 辦理的涉及民營企業(ye) 經營管理者和關(guan) 鍵崗位工作人員的犯罪案件,主動加強與(yu) 有關(guan) 部門溝通協調,幫助涉案民營企業(ye) 做好生產(chan) 經營銜接工作。在自行補充偵(zhen) 查過程中,最大限度保障企業(ye) 正常辦公和合法生產(chan) 經營。

  四、準確把握法律政策界限,確保實現“三個(ge) 效果”有機統一

  18.嚴(yan) 格區分罪與(yu) 非罪的界限。對民營企業(ye) 生產(chan) 、經營、融資過程中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從(cong) 經濟安全、公共利益、市場秩序等方麵全麵、準確、合理認定社會(hui) 危害性,綜合考慮政策調整、經營不善、市場風險等市場主體(ti) 意誌以外的因素。要嚴(yan) 格區分經濟糾紛與(yu) 經濟犯罪的界限、行政違法與(yu) 刑事犯罪的界限、改革探索出現偏差與(yu) 鑽改革空子實施犯罪的界限、合法經營收入與(yu) 違法犯罪所得的界限、正當融資行為(wei) 與(yu) 違法犯罪的界限、單位犯罪與(yu) 個(ge) 人犯罪的界限、不正當經濟活動與(yu) 違法犯罪的界限。對於(yu) 法律政策界限不明,罪與(yu) 非罪、罪與(yu) 錯界限不清的,要加強研究分析,注意聽取有關(guan) 方麵的意見,依法慎重妥善處理。

  19.嚴(yan) 格把握涉生產(chan) 經營類犯罪的認定標準。要準確認定合同詐騙罪主客觀方麵,既要嚴(yan) 格審查行為(wei) 人是否具有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行為(wei) ,是否屬於(yu) 刑法規定的法定情形,又要注重從(cong) 項目真實性、履約能力、履約行為(wei) 表現、未履約原因等因素判斷行為(wei) 人主觀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要依法準確適用非法經營罪,對民營企業(ye) 的經營行為(wei) ,法律和司法解釋沒有作出明確禁止性規定的,應當作為(wei) 法律適用問題,逐級向最高人民檢察院請示。對民營企業(ye) 為(wei) 開展正常經營活動而給付“回扣”“好處費”行為(wei) ,既要在法律允許範圍內(nei) 講政策、給出路,又要防止片麵強調保護企業(ye) 經營而放縱犯罪。

  20. 準確把握民營企業(ye) 多發犯罪的認定標準。針對司法實踐中民營企業(ye) 常見多發的非法集資類、貸款類、涉稅類等犯罪,要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釋規定,堅持罪刑法定原則、主客觀相一致原則和罪責刑相適應原則,注重實質判斷和全麵判斷,綜合考慮企業(ye) 的實際生產(chan) 經營狀況、行為(wei) 人主觀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觀上是否造成重大損失以及資金流向、行為(wei) 手段是否異常等因素,客觀評價(jia) 行為(wei) 的社會(hui) 危害性和刑罰必要性,準確定性處理。

  五、加強組織領導,提升服務保障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能力水平

  21.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工作機製。各級檢察機關(guan) 要把發揮檢察職能,服務保障民營經濟發展壯大作為(wei) 當前和今後一項重要任務,切實加強領導,狠抓落實,建立健全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ti) 的長效機製,積極依靠黨(dang) 委領導、爭(zheng) 取政府支持,加強同公安機關(guan) 、人民法院等部門協調配合,落實“兩(liang) 院”工作交流會(hui) 商機製,注重發揮工商聯等部門作用,形成工作合力。上級檢察機關(guan) 要深入研究分析助力民營經濟發展壯大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加強對下指導,及時出台具體(ti) 措施,總結推廣典型經驗。下級檢察機關(guan) 對於(yu) 在辦理涉民營企業(ye) 犯罪案件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應當及時向上級請示報告,必要時層報最高人民檢察院。

  22.積極開展訴源治理。各級檢察機關(guan) 要結合司法辦案,對反映出的涉案企業(ye) 內(nei) 部管理問題,鼓勵、引導民營企業(ye) 加強自身合規建設,促進民營企業(ye) 健康發展,促進民營企業(ye) 家健康成長。實現懲治與(yu) 保護並重,治罪與(yu) 治理並舉(ju) 。針對案件中暴露出的民營企業(ye) 行業(ye) 發展麵臨(lin) 的共性治理問題,通過製發檢察建議等方式,助推行業(ye) 治理、係統治理,並強化檢察建議的跟進落實,有效促進行業(ye) 規範發展,推動實現源頭治理。

  23. 加強宣傳(chuan) 教育,營造良好氛圍。各級檢察機關(guan) 要大力宣傳(chuan) 保障和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新舉(ju) 措新成效。對於(yu) 查辦民營企業(ye) 及從(cong) 業(ye) 人員案件引發的輿情,要及時回應關(guan) 切,加強輿情收集、分析、研判,及時快速應對,正麵引導疏解。要認真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製,充分利用檢察機關(guan) 新媒體(ti) 平台,積極開展法律普及教育。通過發布涉民營企業(ye) 指導性案例、典型案例,舉(ju) 辦“檢察開放日”等活動,加大以案釋法力度,引導民營企業(ye) 內(nei) 部人員增強法治意識、廉潔意識、底線意識,推動建設法治民營企業(ye) 、清廉民營企業(ye) 。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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