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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貸營銷“套路”要不得

發布時間:2023-11-06 14:21:00來源: 經濟日報

  “金九銀十”是汽車市場傳(chuan) 統消費旺季。近段時間以來,不少消費者樂(le) 於(yu) 逛店、看車,在這個(ge) 過程中,不少銷售人員稱用汽車消費貸購車可以享受超低優(you) 惠價(jia) ,而且利息並不高。但也有消費者反映,銷售人員所說的低息存在誤導。

  汽車消費貸,是銀行、汽車金融公司等金融機構為(wei) 方便消費者買(mai) 車而提供的一種貸款方式。對於(yu) 有購車需求但手頭資金緊張的消費者來說,此舉(ju) 無疑是雪中送炭。目前,這種購車模式較為(wei) 流行,銷售人員也積極向有能力全款購車的消費者力推,並附加一些保險和保養(yang) 套餐優(you) 惠,吸引其使用消費貸買(mai) 車。汽車消費貸在擴大居民汽車消費的同時,也促進了我國汽車市場發展。

  然而,在推介貸款時,有的銷售人員有意混淆消費貸的概念甚至隱瞞息費情況,使得借款人支付了本不應支付的費用。比如,銷售人員常見的套路莫過於(yu) 用費率替換利率概念,消費者稍不留意,就誤以為(wei) 可以享受低息優(you) 惠。雖然兩(liang) 者僅(jin) 有一字之差,但貸款息費差距較大。也有個(ge) 別銀行機構事先不明確具體(ti) 利率,而是以等待貸款批複額度為(wei) 由敷衍消費者。當消費者交了訂金並辦了汽車貸款後卻發現,如若按照合同上的費率、提前還款等要求綜合算下來,其實根本沒有享受到預期的購車優(you) 惠。

  車市貸款營銷要有底線。金融監管部門曾發布《關(guan) 於(yu) 進一步規範汽車金融業(ye) 務的通知》明確,應當充分尊重消費者知情權與(yu) 自主選擇權,明確告知年化貸款利率及費率,不得使用與(yu) 實際不符的“免收貸款違約金”“車輛免抵押”等話術誘導消費者購買(mai) 金融產(chan) 品與(yu) 服務。個(ge) 別經銷商和金融機構為(wei) 了推銷汽車貸款產(chan) 品,采取“另類”方式向消費者轉嫁成本不可取,也與(yu) 金融監管要求背道而馳。換言之,消費者買(mai) 車是否選用貸款,理應由消費者個(ge) 人決(jue) 定,汽車經銷商要尊重消費者的選擇權,不能拿著貸款購車優(you) 惠的誘餌隱瞞真實貸款成本,此種行為(wei) 於(yu) 理不通、於(yu) 法不容。

  今年以來,金融促汽車消費利好政策頻出,各部門圍繞汽車消費各個(ge) 環節通力合作,從(cong) 貸款利率、稅收優(you) 惠等方麵完善舉(ju) 措,降低中間環節成本。其中,減輕消費者車貸壓力是擴大汽車消費的重要一環。對此,金融機構要充分尊重消費者的貸款知情權,明碼標價(jia) ,童叟無欺。如果連這個(ge) 基本要求都做不到,還與(yu) 個(ge) 別經銷商聯手抬高車貸門檻,恐將嚴(yan) 重挫傷(shang) 消費者貸款買(mai) 車的積極性,何談恢複和擴大汽車消費市場。

  車貸市場要規範有序,整治此類亂(luan) 象離不開多部門的合力。當務之急,市場監督、金融監管等部門要厘清金融機構與(yu) 汽車經銷商之間的職責邊界,細化貸款服務價(jia) 格和合同管理,向消費者詳細解釋金融術語概念和披露各個(ge) 環節的收費。各方隻有通力合作,才能真正讓消費者享受貸款購車的實惠。(經濟日報 王寶會(hui) )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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