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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和解379件 浙江將矛盾糾紛化解貫穿民事檢察全過程

發布時間:2023-11-16 14:41:00來源: 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杭州11月15日電(郭其鈺)浙江省人民檢察院15日召開新聞發布會(hui) 通報,近三年來,該省檢察機關(guan) 共促成民事檢察和解379件,同時對作出不支持監督申請的5000餘(yu) 件案件充分釋法說理,促使當事人服判息訴,將矛盾糾紛化解貫穿民事檢察工作始終。

  進入檢察環節的民事生效裁判監督案件,往往爭(zheng) 議較大、矛盾較深。檢察機關(guan) 在辦理此類案件時既力促和解,幫助當事人最大程度實現權益,又充分釋法說理,更加注重矛盾糾紛化解和社會(hui) 關(guan) 係修複。

  “民事支持起訴對象多為(wei) 老年人、殘疾人、農(nong) 民工等弱勢群體(ti) ,檢察機關(guan) 就把訴前、訴中引導和解作為(wei) 重中之重,在維護這些群體(ti) 權益的同時減少訴累,從(cong) 源頭上防止矛盾激化。”浙江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孫穎在會(hui) 上介紹。

  如浙江省諸暨市人民檢察院支持27名勞動者追索勞動報酬案中,檢察機關(guan) 在依法提出支持起訴意見的同時,聯合法院等促成調解,幫助勞動者成功追討欠薪20萬(wan) 餘(yu) 元,妥善化解了矛盾糾紛。

  “為(wei) 實質性化解矛盾糾紛,我們(men) 創新多元解紛模式,比如在辦案過程中強化救助意識,通過‘和解+司法救助’模式開展民事檢察環節的司法救助工作。”孫穎介紹,2021年以來,浙江檢察機關(guan) 在民事檢察環節共為(wei) 143名符合救助條件的當事人發放救助金164.3萬(wan) 元,同步促成和解74件。

  在席某某申請執行監督案中,被執行人錢某某、陶某某無財產(chan) 可供執行,而席某某年老多病沒有收入,因執行問題常年信訪。檢察機關(guan) 不僅(jin) 為(wei) 席某某申請到司法救助金2萬(wan) 元,並以此為(wei) 突破口,召集村幹部、被執行人親(qin) 屬等參與(yu) 協調,最終由錢某某親(qin) 屬代為(wei) 賠償(chang) 3.9萬(wan) 元,鄰裏間長達16年的積怨終得化解。

  在監督辦案基礎上,浙江檢察機關(guan) 還聚焦個(ge) 案背後的深層次社會(hui) 問題,充分運用檢察建議等督促相關(guan) 部門依法履職,實現“辦理一案、治理一片”。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檢察院針對辦案中發現的“醫院院前急救基礎建設滯後,急救信息孤島”等問題,通過發送檢察建議積極協調公安、衛健、通信、財政、應急等部門構建聯動機製,推進永康城市大腦“永葆E康”項目建設,為(wei) 當地“院前醫療急救”數字建設提速加碼。(完)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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