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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出台小額貸款公司監管辦法 進一步規範小貸行業發展

發布時間:2023-12-08 14:44:00來源: 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天津12月7日電 (周亞(ya) 強)記者7日從(cong) 天津市金融局獲悉,該局日前印發了《天津市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進一步加強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規範行業(ye) 秩序提出明確要求。

  《辦法》共72條,包括總則,設立、變更和終止,公司治理與(yu) 合規經營,監督管理與(yu) 風險防範,法律責任,附則六個(ge) 章節,特別強化了穿透式審查和審慎準入的原則,並對市區兩(liang) 級監管部門通過非現場監測、現場檢查、評級分類監管等方式加強監管,發現問題應采取的監管措施進行了明確。

  在公司治理與(yu) 合規經營方麵,《辦法》明確,小額貸款公司發放貸款應遵循小額、分散的原則,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餘(yu) 額不得超過小額貸款公司上一年度末經審計認定的淨資產(chan) 的10%,對同一借款人及其關(guan) 聯方的貸款餘(yu) 額不得超過小額貸款公司上一年度末經審計認定的淨資產(chan) 的15%。

  《辦法》要求,市金融監管局建立小額貸款公司監管評級製度;各區工作部門對轄區小額貸款公司進行年度評價(jia) 和現場檢查;區工作部門初評後,由市金融監管局進行複評。評級結果作為(wei) 對小額貸款公司進行分類監管、享受扶持政策、試點開展創新業(ye) 務的參考依據;對風險較大的小額貸款公司進行重點監管,並視情及時采取監管措施。

  《辦法》同時指出,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可以對小額貸款公司的違規行為(wei) 采取風險提示、監管約談、監管問詢、責令整改等措施,並按照有關(guan) 法律法規采取暫停部分業(ye) 務、停辦所有業(ye) 務直至取消經營資質等監管措施。

  此外,《辦法》對小額貸款公司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內(nei) 部組織體(ti) 係、風險管理和內(nei) 部控製製度等方麵提出了具體(ti) 要求;對小額貸款公司違法違規行為(wei) 的有關(guan) 處罰條件和標準進行了明確。

  據悉,《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完)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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