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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需緊缺崗位可特設 上海持續為事業單位放權賦能

發布時間:2024-01-05 15:26:00來源: 中國新聞網

  中新社上海1月4日電 (記者 許婧)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局4日發布消息稱,該局出台了《關(guan) 於(yu) 進一步優(you) 化建設交通類事業(ye) 單位專(zhuan) 業(ye) 技術崗位設置管理的意見》和《關(guan) 於(yu) 進一步優(you) 化水務海洋類事業(ye) 單位專(zhuan) 業(ye) 技術崗位設置管理的意見》,進一步為(wei) 事業(ye) 單位放權賦能。

  事業(ye) 單位作為(wei) 提供公益服務的主要載體(ti) ,覆蓋教科文衛、農(nong) 林水務、新聞出版、社會(hui) 福利等眾(zhong) 多領域,在上海經濟社會(hui) 發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根據規定,事業(ye) 單位實行崗位管理,人員聘用應在核準的崗位總量、結構比例和最高等級內(nei) 進行。

  上海市人社局相關(guan) 負責人表示,此番出台的兩(liang) 個(ge) “意見”,明確了急需緊缺崗位可特設,高層次人才可超崗,擔負對口支援任務可不占,小少散單位可統籌,重點單位可增加等新措施。

  具體(ti) 而言,緊缺急需的高層次人才,可以不受本單位常設崗位總量、最高等級和結構比例限製,申請設置特設崗位。列入省部級以上人才計劃、國家級和上海處於(yu) 專(zhuan) 業(ye) 前沿並且在國內(nei) 外具有較高影響力的人才,可以不占所在單位的正高級崗位結構比例。對於(yu) 規模小、人員少、較分散,或專(zhuan) 業(ye) 領域相近、人員交流頻繁的事業(ye) 單位,可以統籌進行崗位設置。

  此外,對於(yu) 承擔國家、省部級重大科研項目,上海市委、市政府重點任務、重大項目,獲得國家、省部級科學技術獎勵或國家部委重要獎項的單位,可以適度增加1%至5%激勵比例。

  近年來,上海陸續出台高校、衛生、文物博物等行業(ye) 的崗位設置管理意見,2022年優(you) 化調整中小學、農(nong) 業(ye) 、體(ti) 育三個(ge) 行業(ye) 的崗位設置;2023年出台事業(ye) 單位高層次人才招聘辦法和特設崗位管理辦法,為(wei) 事業(ye) 單位放權鬆綁。

  滬人社部門稱,下一步,上海將在事業(ye) 單位人才引進、激勵、評價(jia) 、培訓、使用等方麵進一步放權鬆綁,不斷迸發事業(ye) 單位和人才創新創造活力。(完)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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