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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華英拐賣兒童案發回重審 公安機關又發現其他拐賣兒童犯罪事實

發布時間:2024-01-08 15:11:00來源: 央視新聞客戶端

  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近日對餘(yu) 華英拐賣兒(er) 童案作出二審裁定,發回重審。

  法院認為(wei) ,原判遺漏原審被告人餘(yu) 華英其他拐賣兒(er) 童的犯罪事實,部分事實不清楚,為(wei) 查清上訴人餘(yu) 華英全部犯罪事實,應予重審。

  此案於(yu) 2023年9月18日在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餘(yu) 華英於(yu) 1993年至1996年期間夥(huo) 同龔某良(已故),在貴州省、重慶市等地共拐賣兒(er) 童11名。其行為(wei) 已構成拐賣兒(er) 童罪,犯罪情節特別嚴(yan) 重,社會(hui) 危害性極大,應予以嚴(yan) 懲。對被告人餘(yu) 華英以拐賣兒(er) 童罪一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ge) 人全部財產(chan) 。被告人餘(yu) 華英當庭表示上訴。

  2023年11月28日,此案二審開庭,庭審後,檢察機關(guan) 以經公安機關(guan) 初查又發現上訴人餘(yu) 華英在雲(yun) 南省還涉嫌拐賣兒(er) 童的其他犯罪事實,有漏罪沒有處理,為(wei) 全麵、準確、有力打擊犯罪,保障被告人依法享有的上訴權,建議將本案發回重審。

  (總台央視記者 常楊 張譯丹)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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