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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機關加強“劇本殺”等新業態著作權保護

發布時間:2024-01-11 11:03:00來源: 工人日報

  本報訊(記者盧越)“劇本殺”是否受著作權保護?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依法懲治侵犯著作權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例中,一被告人非法製作“劇本殺”並銷售獲刑,檢察機關(guan) 加強對新業(ye) 態新領域著作權刑事保護,推動“劇本殺”行業(ye) 訴源治理。

  2020年9月至2021年11月,郝某某為(wei) 牟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著作權人許可的情況下,利用網絡平台購進“劇本殺”作品電子版200餘(yu) 件,租賃場地、組織人員非法製作“劇本殺”作品,並通過其在某網絡平台上注冊(ce) 的賬號進行銷售。該店銷售各類“劇本殺”共計3233冊(ce) ,違法所得5萬(wan) 元。經鑒定,郝某某非法製作、銷售的《古木吟》《第二十二條校規》等“劇本殺”與(yu) 被侵權作品構成複製關(guan) 係。

  2023年3月,山西省太原市迎澤區人民檢察院以侵犯著作權罪對郝某某提起公訴。同年10月,迎澤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jue) ,全部采納檢察機關(guan) 指控事實和量刑建議,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被告人郝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2萬(wan) 元。判決(jue) 已生效。

  檢察機關(guan) 指出,本案“劇本殺”融合了文字、美術等要素,具有獨創性,屬於(yu) 我國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以牟利為(wei) 目的,非法製作正版“劇本殺”劇本並對外銷售的行為(wei) 屬於(yu) 侵犯作品複製權和發行權的行為(wei) ,構成犯罪的,應以侵犯著作權罪定罪處罰。

  近年來,“劇本殺”行業(ye) 發展中出現的盜版現象,已成為(wei) 製約行業(ye) 健康發展的絆腳石。檢察機關(guan) 通過製發檢察建議,督促行政機關(guan) 加強對“劇本殺”行業(ye) 監管,引導“劇本殺”行業(ye) 經營者合法經營。

  記者獲悉,2023年1月至11月,全國檢察機關(guan) 共受理審查起訴侵犯著作權犯罪2500餘(yu) 人,同比增加1.7倍,懲治侵犯著作權犯罪力度不斷加大。下一步,檢察機關(guan) 將既加強對電影、圖書(shu) 、音樂(le) 等傳(chuan) 統領域著作權保護,又聚焦計算機軟件、數字版權、文化創意等新技術新業(ye) 態新領域重點問題,會(hui) 同相關(guan) 部門聯合開展掛牌督辦和打擊侵權盜版專(zhuan) 項工作。

  盧越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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