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論壇】堅持“兩個毫不動搖” 實現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
作者:劉誌陽、孫孟子(分別係上海財經大學中國式現代化研究院首席專(zhuan) 家、上海市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員,上海財經大學商學院博士生)
一年春作首,萬(wan) 事行為(wei) 先。農(nong) 曆新年伊始,各地紛紛召開民營經濟發展大會(hui) ,全力支持民營經濟做優(you) 做強。福建省召開民營經濟代表人士座談會(hui) ,鼓勵民營企業(ye) 家敢闖敢試、紮實推動高質量發展。安徽“新春第一會(hui) ”聚焦推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通過表揚先進,為(wei) 民營企業(ye) 加油鼓勁。各地有關(guan) 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新春舉(ju) 措,是堅持“兩(liang) 個(ge) 毫不動搖”基本方略的最好體(ti) 現。去年年底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hui) 議,再次強調要不斷完善落實“兩(liang) 個(ge) 毫不動搖”的體(ti) 製機製,充分激發各類經營主體(ti) 的內(nei) 生動力和創新活力。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在參加全國政協十四屆一次會(hui) 議聯組會(hui) 時發表重要講話,強調“要引導民營企業(ye) 和民營企業(ye) 家正確理解黨(dang) 中央方針政策,增強信心、輕裝上陣、大膽發展,實現民營經濟健康發展、高質量發展”。當下,必須亮明態度、排除幹擾,切實把“兩(liang) 個(ge) 毫不動搖”落到實處,推動實現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
必須充分認識到,“兩(liang) 個(ge) 毫不動搖”是堅持和完善社會(hui) 主義(yi) 基本經濟製度的內(nei) 在要求。公有製經濟和非公有製經濟都是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兩(liang) 者相互合作、相互促進,共同承擔著中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任。無論是經濟總量、稅收,還是就業(ye) 、創新等,民營經濟都發揮著不可或缺的作用。實踐表明,民營經濟隻能壯大、不能弱化,不僅(jin) 不能“離場”,而且要走向更加廣闊的舞台。必須充分認識到,在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麵推進中華民族偉(wei) 大複興(xing) 新征程中,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也麵臨(lin) 新的戰略機遇期。加快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這是百年未有之大變局下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必由之路。民營經濟可以發揮自身作為(wei) 市場創新主體(ti) 的作用,做創新發展的探索者、組織者、引領者,通過努力掌握關(guan) 鍵核心技術,在推進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中發揮更大作用。
健全法治環境,落實“兩(liang) 平一同”。法治環境的完善是消除製度不確定性因素的治本之策。健全的法律法規厘清了執法單位的權力邊界,維護了民營企業(ye) 平等使用生產(chan) 要素、公平參與(yu) 市場競爭(zheng) 和同等受到法律保護的權利,是促進民營企業(ye) 行穩致遠的前提。要進一步放開民營企業(ye) 市場準入,嚴(yan) 格落實市場準入“負麵清單”製度,拓展民營經濟的市場發展空間。實施公平統一的市場監管製度,強化公平競爭(zheng) 審查製度剛性約束,打破各種各樣不合理的市場“潛規則”,從(cong) 製度上保障民營企業(ye) 公平參與(yu) 市場競爭(zheng) ;推動各類市場主體(ti) 依法平等適用國家政策,消除針對民營企業(ye) 的歧視性政策,健全司法執法對民營企業(ye) 的平等保護機製;完善民營經濟相關(guan) 法律體(ti) 係,加快民營經濟促進法的立法進程,努力以法律硬實措施來鞏固民營經濟發展的合法地位。據悉,司法部已經會(hui) 同有關(guan) 部門啟動了民營經濟促進法的立法工作。一些地方如浙江省出台了《浙江省民營企業(ye) 發展促進條例》,為(wei) 維護大中小民營企業(ye) 切身權益提供了法規依據。
加強政策協同,強化政策支持力度。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和高質量發展是一個(ge) 係統工程,不僅(jin) 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規,而且需要打好政策“組合拳”。單個(ge) 政策的助推作用相對有限,隻有形成政策合力,才能為(wei) 高質量發展提供持續動力。必須強化政府部門之間的分工協作,做好涉企政策之間的溝通和協調,統籌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財稅、貨幣、就業(ye) 、產(chan) 業(ye) 等相關(guan) 政策的內(nei) 容和出台時機,在減少政策重複同時堵住政策漏洞;必須提高涉企區域政策之間的兼容性和聯動性,堅決(jue) 反對短視的地方保護主義(yi) 和“山頭主義(yi) ”,破除行政分割的藩籬,打通各地區之間的政策壁壘,降低民營企業(ye) 在跨區域市場經營中所承擔的不必要製度成本。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等省市市場監管局共同簽署“長三角地區公平競爭(zheng) 政策一體(ti) 化推進合作協議”,就是政策協同的具體(ti) 案例。在強化政策協同基礎上,應進一步建立健全民營企業(ye) 家在經濟政策製定中的參與(yu) 機製,拓寬並暢通民營企業(ye) 家建言獻策的渠道,廣泛聽取民營企業(ye) 家對經濟政策製定的意見和建議,增強涉企政策的科學性、規範性和協同性,營造穩定透明可預期的政策環境。
完善涉企服務包,引導民營企業(ye) 進軍(jun) 新領域新賽道。涉企服務包不僅(jin) 是一般意義(yi) 上的支持性政策集合,更重要的是借助服務包可以更好加強政企聯係溝通,及時解決(jue) 民營企業(ye) 創新創業(ye) 創造中的實際難題,為(wei) 企業(ye) 高質量發展提供實實在在的便利,是新時代政府落實“兩(liang) 個(ge) 毫不動搖”的創新舉(ju) 措。積極落實涉企服務包,要通過政府部門負責人常態化走訪跟蹤來實現。對於(yu) 一些初創高科技民營企業(ye) ,尤其應該強化包括人才、金融、財稅等專(zhuan) 業(ye) 化的創業(ye) 服務對接,以此激發民營企業(ye) 家創新創業(ye) 創造動力,促進更多民營企業(ye) 進入新產(chan) 業(ye) 和新賽道,推動形成新質生產(chan) 力。
《光明日報》(2024年02月27日 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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