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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會速遞)代表建言:建設金融強國離不開強大的中央銀行

發布時間:2024-03-05 09:24:00來源: 中國新聞網

  中新社北京3月4日電 (記者 夏賓) 去年的中央金融工作會(hui) 議提出,“要加快建設金融強國”。強大的中央銀行,被業(ye) 界視作金融強國具備的關(guan) 鍵核心金融要素之一。今年全國兩(liang) 會(hui) ,多位來自中國人民銀行係統的全國人大代表聚焦於(yu) 此。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銀行河南省分行行長王均坦提到,要明確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政策“雙支柱”調控框架。他建議在適時修改中國人民銀行法時,新增中國央行製定審慎監管基本製度、負責宏觀審慎管理職責,明確宏觀審慎政策目標及組織實施宏觀審慎政策工具,以及係統重要性金融機構評估和市場化、法治化處置機製。此外,要明確充實貨幣政策工具的條件、權限和程序,保障貨幣政策調控科學合理有效。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銀行湖北省分行行長林建華也建議,要完善貨幣政策工具箱,進一步健全市場化利率形成、調控和傳(chuan) 導機製,保證貨幣政策調控科學合理有效。建立宏觀審慎政策框架,加強跨周期和逆周期調節,健全金融機構宏觀審慎政策工具箱。

  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是近年來中國經濟重點工作之一。堅守不發生係統性風險的底線,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副主任兼上海市分行行長金鵬輝提出,要完善金融穩定職責及手段。

  他建議,明確中國央行監測和評估金融體(ti) 係整體(ti) 的穩健性情況,製定跨行業(ye) 、跨市場的金融業(ye) 運行規則,牽頭防範和化解係統性金融風險等方麵的職責。明確中國央行組織建立存款保險製度、依法管理存款保險基金的法律地位和職能,完善中國人民銀行作為(wei) “最後貸款人”的職責。

  同時,要建立明確的金融風險處置責任體(ti) 係,完善係統性金融風險處置措施,包括監督問題機構實施自救、對債(zhai) 權人依法實施債(zhai) 務減記、提供流動性支持、設立特殊目的實體(ti) 等,強化中國央行在係統性風險救助中的作用,為(wei) 央行履行維護金融穩定的職責提供有效措施和工具。

  中國金融業(ye) 務快速發展,央行的監管職能也隨之變化。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銀行安徽省分行行長馬駿建議,根據中國央行履職範圍的變化,在中國人民銀行法中進一步明確賦予中國央行在貨幣、支付、征信、反洗錢等領域充分的監督檢查職能和權限,確保貨幣信貸政策、宏觀審慎政策、金融穩定、調查統計、征信管理、反洗錢等所有履職範圍內(nei) 的相關(guan) 政策措施能在實踐中得到有效落實。(完)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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