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發布三項自貿港重點人才政策
中新網海口3月18日電(記者 張茜翼)“海南自貿港政策解讀”係列主題新聞發布會(hui) (第二場)——“重點人才政策”專(zhuan) 場18日在海口舉(ju) 行,會(hui) 上發布3項海南自貿港重點人才政策。
這3項政策為(wei) 《海南自由貿易港全方位引進培養(yang) 用好人才的若幹政策措施》(下稱《措施》)、《海南省支持人才發展“授權鬆綁”清單(2024)》和《海南省省本級高層次人才周轉編製池使用辦法(試行)》。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發展局局長官業(ye) 軍(jun) 說,海南聚焦用人單位和人才的關(guan) 心、關(guan) 切,在充分考慮政策穩定性和連續性的前提下提出係列政策舉(ju) 措,推動海南省人才政策迭代升級。
在人才引進部分,《措施》提出實施3個(ge) 項目、給予3個(ge) 方麵支持。“3個(ge) 項目”分別是領軍(jun) 人才及團隊引進項目、青年大學生招引專(zhuan) 項和柔性引才項目。比如,首次在海南企業(ye) 工作,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hui) 保險的35歲及以下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和本科畢業(ye) 生,在落實求職創業(ye) 補貼、租房或購房補貼等政策的基礎上,市縣可給予一定期限的生活補貼;對用人單位在省外建設的“人才飛地”,根據研發投入、科研成果產(chan) 出、人才引進等情況給予最高100萬(wan) 元補助。“3個(ge) 支持”分別是支持企事業(ye) 單位引才聚才、支持市場化社會(hui) 化引才、支持引才平台建設。比如,對納入重點產(chan) 業(ye) 核心人才“白名單”的人才提供特殊支持保障;對正常運營3年內(nei) 累計成功為(wei) 海南引進境外人才100人以上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按規定獲得引才獎勵的同時,還可獲得最高30萬(wan) 元的額外引才獎勵。
在人才培養(yang) 部分,《措施》提出實施1個(ge) 計劃、1個(ge) 工程和2個(ge) 行動。“1個(ge) 計劃”是“南海”人才開發計劃,明確南海育才項目、南海新星項目向數字經濟、生物醫藥、新能源、先進裝備製造等行業(ye) 企業(ye) 傾(qing) 斜,培養(yang) 對象占比原則不低於(yu) 50%。“1個(ge) 工程”是“海商”培養(yang) 工程。每年組織100名單項冠軍(jun) 企業(ye) 、專(zhuan) 精特新“小巨人”企業(ye) 、高新技術企業(ye) 等企業(ye) 的主要經營管理人才、骨幹人才有針對性進行培訓,提高人才創新能力和管理水平,支持企業(ye) 做大做強。“2個(ge) 行動”分別是“技能自貿港”行動、博士後培養(yang) 倍增行動。其中,按規定給予世界技能大賽、全國職業(ye) 技能大賽獲獎選手最高30萬(wan) 元獎勵;將在站博士後每人每年的日常生活補助提高到15萬(wan) 元,麵上資助項目標準提高到10萬(wan) 元。
在創新創業(ye) 部分,《措施》提出1個(ge) 計劃、3項支持舉(ju) 措。“1個(ge) 計劃”是人才創業(ye) 促進計劃,符合條件的創業(ye) 人才、小微企業(ye) 可分別申請最高30萬(wan) 元、400萬(wan) 元的創業(ye) 擔保貸款。“3項支持舉(ju) 措”分別是加大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獎勵力度、加大采購扶持力度、加強人才創業(ye) 載體(ti) 建設,明確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投產(chan) 後的連續3一5年,每年可提取10%的營業(ye) 利潤用於(yu) 科研人員獎勵;對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ye) 孵化器分別給予200萬(wan) 元、100萬(wan) 元的一次性獎勵。(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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