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閩桂瓊四省(區)共建紅樹林司法保護新機製
中新網廣州4月9日電 (方偉(wei) 彬 林曄晗)4月9日,廣東(dong) 、福建、廣西、海南四省(區)高級人民法院共同簽署紅樹林司法保護合作協議。
根據合作協議,四省(區)法院成立了由各高院院長輪流擔任組長、4位分管院領導擔任副組長的紅樹林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協作工作領導小組,專(zhuan) 司協作法院間的協調聯係,統籌推進各項協作事項的落實。
四方共同協定,要以加強司法協作為(wei) 路徑,以共同築牢紅樹林生態安全司法保護屏障為(wei) 目標,堅持係統思維一體(ti) 保護、資源信息共享共通、能動履職多元治理,確立了“推動案件裁判規則統一、設立專(zhuan) 業(ye) 化審判機構、建設信息交流平台、共享專(zhuan) 家智庫、聯合培訓研討、源頭化解受損風險、打造生態環境司法修複基地”等12項具體(ti) 工作目標。
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張堅雄表示,湛江法院將以此次協議簽署為(wei) 契機,大力推進專(zhuan) 業(ye) 化建設、多元共治、跨域協作,以高質量司法助力湛江建設紅樹林之城。
中國林業(ye) 科學研究院熱帶林業(ye) 研究所研究員廖寶文說:“粵閩桂瓊四地海洋資源豐(feng) 富、山海相連,擁有廣西山口、北侖(lun) 河口、福建漳江口、海南東(dong) 寨港、廣東(dong) 湛江和深圳福田等多個(ge) 紅樹林保護重要基地,是我國紅樹林保護範圍最廣、最密集的區域,加大跨區域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協作意義(yi) 重大。”
廖寶文認為(wei) ,通過加強司法協作,堅持用最嚴(yan) 格製度、最嚴(yan) 密法治創新和強化紅樹林司法保護,必將開啟濕地和海洋生態係統協同治理和一體(ti) 化司法保護的嶄新篇章。
活動當日,粵閩桂瓊四地法院還聯合發布紅樹林司法保護典型案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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