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布魯塞爾5月23日電 (記者 德永健)繼臉書(shu) 母公司Meta22日被歐盟重罰12億(yi) 歐元,蘋果公司23日又與(yu) 歐盟打起官司,雙方在歐盟最高司法機構歐洲法院就巨額逃稅案“對簿公堂”。
當地時間23日上午,總部設在盧森堡的歐洲法院就蘋果公司補繳130億(yi) 歐元稅款案舉(ju) 行聽證會(hui) ,標誌著案件正式進入歐洲法院審理程序。
歐盟一方律師在聽證會(hui) 上稱,案件裁決(jue) 事關(guan) 是否允許歐盟成員國以巨額稅收優(you) 惠換取跨國公司的投資和就業(ye) 崗位。蘋果公司一方律師則稱,蘋果公司並未逃稅,其營收所得均按所在國稅法足額繳稅。
蘋果公司與(yu) 歐盟已為(wei) 此案纏鬥多年。2016年,身為(wei) 監管機構的歐盟委員會(hui) 認定蘋果公司利用與(yu) 愛爾蘭(lan) 政府達成的稅收協定大肆逃稅,要求蘋果公司補繳130億(yi) 歐元稅款,對此蘋果公司和愛爾蘭(lan) 政府均表示不滿,將官司打到歐盟普通法院。
2020年,歐盟普通法院裁決(jue) 歐盟委員會(hui) 未能出具足夠證據材料證明愛爾蘭(lan) 政府違反歐盟競爭(zheng) 法“禁止國家援助”條款,利用稅收這一國家資源向蘋果公司提供不當優(you) 惠,據此歐盟委員會(hui) 的決(jue) 定無效,蘋果公司無需向愛爾蘭(lan) 政府補繳130億(yi) 歐元稅款。
事後歐盟委員會(hui) 認為(wei) 歐盟普通法院對其法律論證理解有誤,裁決(jue) 存在多項“錯誤”,決(jue) 定提起上訴,將官司打到歐盟最高司法機構歐洲法院。
23日舉(ju) 行聽證會(hui) 後,按照日程,歐洲法院一名法律總顧問將於(yu) 今年11月就案件發表意見書(shu) ,其後歐洲法院將公布裁決(jue) 。意見書(shu) 雖不具備法律效力,但過往歐洲法院的裁決(jue) 大多與(yu) 意見書(shu) 一致。
這是本周跨國巨頭與(yu) 歐盟的第二次“交鋒”。22日,臉書(shu) 母公司Meta因違反歐盟數據保護條例,被歐盟重罰12億(yi) 歐元,創同類罰款“新高”。與(yu) 蘋果公司的做法類似,Meta已決(jue) 定提起上訴,與(yu) 歐盟開打官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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