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9日電 據國家衛健委網站消息,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中央政法委等14部門聯合印發《開展嚴(yan) 厲打擊非法應用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專(zhuan) 項活動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於(yu) 2023年6月至12月在全國開展嚴(yan) 厲打擊非法應用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專(zhuan) 項活動,規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應用,嚴(yan) 厲打擊由此引發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為(wei) ,切實維護人民群眾(zhong) 身體(ti) 健康和生命安全。
據介紹,近年來,非法應用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等違法犯罪行為(wei) 時有發生,引發社會(hui) 廣泛關(guan) 注。為(wei) 規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應用,嚴(yan) 厲打擊買(mai) 賣精子、買(mai) 賣卵子、代孕、偽(wei) 造和買(mai) 賣出生醫學證明等違法犯罪行為(wei) ,切實維護人民群眾(zhong) 身體(ti) 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婦女兒(er) 童合法權益,現製定本工作方案。
方案明確,強化與(yu) 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應用相關(guan) 的全鏈條管理。加強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建立健全準入和退出機製,嚴(yan) 格規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審批和校驗管理,加大對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違規開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行政處罰力度。落實醫療機構主體(ti) 責任,強化責任意識,加強技術和人員管理,嚴(yan) 禁輔助生殖技術從(cong) 業(ye) 人員在不具備資質或者不具備相應技術類別的機構開展輔助生殖技術服務。嚴(yan) 禁互聯網醫院開具屬於(yu) 藥品網絡銷售禁止清單所列的輔助生殖常用藥品處方。
嚴(yan) 格患者身份識別管理。經批準開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醫療機構,應當落實患者身份識別製度,進一步加強身份識別管理,配備必要的身份識別硬件設施,至少包括身份證讀卡器、生物識別係統(如指紋、臉像)等,在患者取精、取卵、胚胎移植等關(guan) 鍵環節核查身份信息。
嚴(yan) 格規範企業(ye) 經營行為(wei) 。擬從(cong) 事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相關(guan) 經營活動的申請人,應當在營業(ye) 執照登記環節如實使用“醫療服務”條目辦理經營範圍登記。在取得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許可前,不得從(cong) 事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活動。相關(guan) 行政監管部門重點排查注冊(ce) 範圍為(wei) 醫療服務、健康谘詢、母嬰保健等公司,依法處置發現的違法商業(ye) 營銷宣傳(chuan) 行為(wei) 。
方案指出,加強藥品醫療器械管理。加強輔助生殖常用藥品和醫療器械的質量監管,嚴(yan) 厲打擊無證生產(chan) 和無證經營藥品、醫療器械行為(wei) ,嚴(yan) 查通過偽(wei) 造資質證明文件、出租出借證照等非法購進銷售藥品、醫療器械行為(wei) ,督促企業(ye) 做好生產(chan) 、銷售記錄,嚴(yan) 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wei) 。常用藥品包括枸櫞酸克羅米酚(CC)、促性腺激素釋放激素(GnRH)激動劑或拮抗劑、促卵泡激素(FSH)、促黃體(ti) 生成素(LH)、人絨毛膜促性腺激素(hCG)、孕激素和雌激素等。常用輔助生殖器械包括胚胎移植管、輔助生殖穿刺取卵針、體(ti) 外受精各階段培養(yang) 液等。
建立健全投訴舉(ju) 報機製。加強對互聯網上有關(guan) 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出生醫學證明相關(guan) 服務的監管。依法查處利用互聯網發布代孕、非法買(mai) 賣卵子等相關(guan) 信息及廣告的違法違規互聯網站(APP)。國家衛生健康委設立投訴舉(ju) 報電話(010-68797979)。各地要向社會(hui) 公布投訴舉(ju) 報電話,對群眾(zhong) 反映的案件線索,認真調查核實。
方案要求,嚴(yan) 厲打擊違法行為(wei) 。各地要依法嚴(yan) 厲打擊非法應用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違法違規行為(wei) ,對於(yu) 存在違法違規行為(wei) 的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應當追究醫療機構相關(guan) 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撤銷所在機構輔助生殖技術資質,對醫務人員視情形輕重,責令暫停執業(ye) 活動,直至吊銷其執業(ye) 證書(shu)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非醫療機構、非醫務人員的違法行為(wei) 予以嚴(yan) 厲打擊,情節嚴(yan) 重、構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guan)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出具虛假出生醫學證明、買(mai) 賣出生醫學證明的違法行為(wei) ,情節嚴(yan) 重、構成犯罪的,將相關(guan) 案件移送公安機關(guan)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嚴(yan) 厲打擊由非法應用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引發的非法采集我國人類遺傳(chuan) 資源、非法運送、郵寄、攜帶我國人類遺傳(chuan) 資源材料出境等違法行為(wei) ,對危害公眾(zhong) 健康或者社會(hui) 公共利益,嚴(yan) 重危害國家人類遺傳(chuan) 資源安全的犯罪行為(wei)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