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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希望國際刑庭餘留機製繼續縮減職能和規模

發布時間:2023-12-13 08:52:00來源: 新華網

  新華社聯合國12月12日電 中國常駐聯合國副代表耿爽12日表示,中方希望國際刑事法庭餘(yu) 留機製繼續縮減職能和規模。

  耿爽在安理會(hui) 審議國際刑庭餘(yu) 留機製近期工作報告時發言說,根據安理會(hui) 決(jue) 議,餘(yu) 留機製應是一個(ge) 高效率的小型臨(lin) 時機構,其功能和規模將隨時間逐步縮減。本次報告期間,餘(yu) 留機製有序推進司法活動,完成了所有核心刑事程序的法庭活動,餘(yu) 留機製不再有正在進行或者將要進行的核心案件的審判和上訴程序。中方希望餘(yu) 留機製在此進展基礎上繼續縮減職能和規模,合理壓縮開支,繼續優(you) 化財政資源分配。

  耿爽說,餘(yu) 留機製與(yu) 有關(guan) 國家開展務實有效合作對於(yu) 其履行授權、推進工作具有重要意義(yi) 。關(guan) 於(yu) 追查逃犯、信息分享、重新安置無罪和刑滿釋放人員等問題,中方希望餘(yu) 留機製與(yu) 有關(guan) 各方加強溝通,增進互信,照顧彼此合理關(guan) 切,借鑒此前的成功實踐,找到妥善解決(jue) 辦法,攜手打擊有罪不罰。

  上世紀90年代初期,安理會(hui) 先後成立了前南斯拉夫問題國際刑事法庭和盧旺達問題國際刑事法庭兩(liang) 個(ge) 臨(lin) 時機構,調查和起訴犯下戰爭(zheng) 罪、危害人類罪和種族滅絕罪的個(ge) 人。盡管這兩(liang) 個(ge) 法庭基本上完成了所有任務,但仍有一些剩餘(yu) 工作事項需要持續多年才能完成。為(wei) 有效監督和執行上述剩餘(yu) 工作事項,安理會(hui) 於(yu) 2010年通過第1966號決(jue) 議,建立了國際刑事法庭餘(yu) 留機製。

(責編: 王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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