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1日電 國新辦11日舉(ju) 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hui) ,介紹《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有關(guan) 情況。生態環境部總工程師、大氣環境司司長劉炳江在會(hui) 上介紹,為(wei) 深入貫徹黨(dang) 中央、國務院決(jue) 策部署,生態環境部會(hui) 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工信部、交通運輸部等26個(ge) 部門聯合製定了《空氣質量改善行動計劃》,並於(yu) 11月30日由國務院印發實施。
《空氣質量改善行動計劃》明確了改善目標,對標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中共中央國務院關(guan) 於(yu) 深入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等文件要求,提出到2025年,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PM2.5濃度下降10%,重度及以上汙染天數比率控製在1%以內(nei) ;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總量分別下降10%以上。同時,對大氣汙染防治重點區域進行了優(you) 化調整,並分別提出了改善目標,要求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PM2.5濃度分別下降20%、15%,長三角地區PM2.5濃度總體(ti) 達標,北京市控製在32微克/立方米以內(ne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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