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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件事”改革助力教培糾紛一攬子解決

發布時間:2022-02-17 16:21:00來源: 人民網-浙江頻道

  2021年7月24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guan) 於(yu) 進一步減輕義(yi) 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ye) 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要求全麵壓減作業(ye) 總量和時長、減輕學生過重作業(ye) 負擔,“雙減”政策應運而生。

  同年8月31日,《浙江省進一步減輕義(yi) 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ye) 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實施方案》發布。該方案根據中央“雙減”工作部署,提出今後將從(cong) 嚴(yan) 審批校外培訓機構,現有學科類培訓機構統一登記為(wei) 非營利性機構。

  然而,一部分校外培訓機構卻未能及時對其培訓內(nei) 容和產(chan) 品進行積極轉型,從(cong) 而麵臨(lin) 相繼關(guan) 停營業(ye) 的窘境。消費者投訴維權的案件屢見不鮮。

  “培訓機構‘跑路’了,我的錢還拿得回來嗎?”2021年末,寧波高新區法院訴訟服務大廳工作人員接到了一位家長打來的電話。

  經了解,這位家長此前花費1萬(wan) 多元為(wei) 孩子購買(mai) 150餘(yu) 課時的英語培訓課程,可該培訓機構卻在不久後突然宣布停業(ye) 。

  “教培機構群體(ti) 糾紛往往涉及幾百位消費者的切身利益,必須盡快妥善處置。”有著豐(feng) 富糾紛處置經驗的謝國斌法官意識到,該案很有可能是一次群體(ti) 性糾紛。

  向寧波高新區消保委和教育文體(ti) 局了解情況後,謝國斌得知,該知名培訓機構受疫情影響,加之“雙減”政策出台,多家連鎖校區相繼宣告停業(ye) ,幾百位受牽連的消費者維權無門。

  為(wei) 盡快幫助該門店消費者走出維權困境,辦案團隊聯合教育局,通過集中公示、現場調查、線索搜集等方式,匯集到該門店400餘(yu) 名消費者信息。其中,近200名消費者要求解除與(yu) 該培訓機構簽訂的課程協議,並退還剩餘(yu) 所有培訓費用,總金額超過100萬(wan) 元。

  因案件涉及同一被告、同一案由、同一法律事實,高新區法院結合“當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將涉及的多起糾紛合並成一起案件立案審理。

  同時,為(wei) 了同步推進訴源治理,在充分尊重當事人選擇權的基礎上,辦案團隊率先聯係部分有明確訴前調解意向的消費者進行“示範調解”,部分當事人在訴前階段便與(yu) 培訓機構達成了調解協議。

  此後,從(cong) 寫(xie) 起訴狀,到網上立案、製定調解方案……辦案團隊為(wei) 當事人提供全流程指導。近日,寧波高新區法院為(wei) 這起涉案金額較大、維權人數眾(zhong) 多的教育培訓合同糾紛案出具了民事調解書(shu) 和民事判決(jue) 書(shu) ,幫助消費者順利走出了困境。

  謝國斌表示,該案件審理期間,恰逢國家發布“雙減”政策、培訓機構迎來轉型關(guan) 鍵期,許多糾紛當事人感到機構複課無望,擔心剩餘(yu) 的課時金額不能追回,給承辦法官打來了不少谘詢電話,表達了不同的維權需求。辦案團隊最終選擇將多起糾紛合並審理,助力案件順利解決(jue) 的同時,也為(wei) 今後處置此類教培糾紛案件提供了新的思路。

  如何從(cong) 根源上減少教培糾紛的發生?教育培訓機構又該如何正確實現轉型?相關(guan) 教育行業(ye) 人士建議,培訓機構應當摒棄過度逐利和關(guan) 注考試成績的錯誤方針,而是應該緊跟國家的教育方針,為(wei) 學生提供全麵的綜合素質培養(yang) 課程。

  在杭州市上城區,該區教育局開設的培訓機構轉登業(ye) 務專(zhuan) 窗,實現了培訓機構變更經營範圍業(ye) 務的“線上跑零次”和“線下跑一次”,助力培訓機構轉型。同時,衢州市柯城區也已全麵啟動了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轉登工作,新開設的“雙減”轉登業(ye) 務專(zhuan) 窗實現了教育、民政、市場監管三個(ge) 部門集中業(ye) 務聯辦。

  教育部在近期發布的2022年工作重點中也提出,將繼續深入推進“雙減”政策,推動校外教育培訓監管立法,今後也將聯合司法等多個(ge) 部門,助力教育培訓機構實現平穩過渡。

(責編: 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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