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加大科研人員激勵力度
本報太原3月29日電 (記者鄭洋洋)山西省政府辦公廳近日發布《關(guan) 於(yu) 改革完善省級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加大科研人員激勵力度,在增加經費的同時,減輕事務性負擔。
《意見》提出,在國家重點實驗室、省實驗室、省屬轉製院所等領域,率先開展穩定支持科研經費提取獎勵經費試點工作,試點單位可以從(cong) 穩定支持科研經費中,提取不超過20%作為(wei) 獎勵經費,激發科研人員創新活力。獎勵經費的使用範圍和標準由試點單位自主決(jue) 定。
高校、科研院所和國有企業(ye) 對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決(jue) 定轉讓、許可或者作價(jia) 投資。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具體(ti) 分配方式和比例在充分聽取本單位科研人員意見基礎上進行約定。用於(yu) 激勵科技成果轉化獎勵和報酬的部分不低於(yu) 70%;剩餘(yu) 部分留歸項目承擔單位用於(yu) 科技研發與(yu) 成果轉化等相關(guan) 工作,可提取部分用於(yu) 項目承擔單位科研管理、財務等科技成果轉化輔助工作人員的績效獎勵。
高校、科研院所、國有企業(ye) 結合本單位發展階段、類型定位、承擔任務、人才結構、現有績效工資實際發放水平、財務狀況特別是財政科研項目可用於(yu) 支出人員績效的間接費用等實際情況,向主管部門申報調整績效工資水平。
為(wei) 減輕科研人員事務性負擔,將統一科研項目信息公開發布平台,減少項目信息重複填報。
《 人民日報 》( 2022年03月30日 1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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