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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市場主體紓困解難 安徽宿州出台12條政策舉措

發布時間:2022-04-27 16:10:00來源: 人民網-安徽頻道

  人民網合肥4月24日電 (楊賽君)為(wei) 進一步減輕市場主體(ti) 負擔,支持市場主體(ti) 積極應對疫情共渡難關(guan) ,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hui) 發展,宿州市積極貫徹安徽省進一步支持市場主體(ti) 紓困發展若幹政策和舉(ju) 措實施細則,出台12條政策舉(ju) 措,精準施策,為(wei) 企業(ye) 排憂解難。

  在加強企業(ye) 水、電、氣服務保障方麵,宿州規定,4—6月份,對小微企業(ye) 因受疫情影響,無法繳納城市供水費用和天然氣費用的,經企業(ye) 申請,實行“欠費不停供、免收滯納金”措施。4—6月份,對限上批發、零售、住宿、餐飲企業(ye) 經營用水、用氣費用可由供應單位先行優(you) 惠10%,經核實後財政予以補貼。鼓勵供水、供電、供氣等企業(ye) 針對疫情影響出台相關(guan) 優(you) 惠措施。

  在支持企業(ye) 防疫工作上,4—6月份,限上批發、零售、住宿、餐飲企業(ye) 購買(mai) 口罩、消毒液、體(ti) 溫計等常規防護用品達到5萬(wan) 元的,按不超過30%給予一次性補貼,單個(ge) 企業(ye) 補貼不超過10萬(wan) 元。對承租宿州市國有企業(ye) 經營性用房或產(chan) 權為(wei) 行政事業(ye) 單位房產(chan) 的中小微企業(ye) 、個(ge) 體(ti) 工商戶,產(chan) 權所有單位除按照現有政策免收2022年3個(ge) 月(2月—4月)房屋租金外,再繼續減免兩(liang) 個(ge) 月房租(5月—6月),免收房屋租金必須落實到最終承租戶。鼓勵非國有資產(chan) 類經營用房的業(ye) 主為(wei) 中小微企業(ye) 減免租金,縣區、園區可根據情況給予適當補助。

  降本減負方麵,宿州加大力度。全麵落實退稅減稅政策,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延長申報納稅期限,對因疫情影響導致按期繳納稅款有困難的,可以依法向稅務機關(guan) 申請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期限不超過3個(ge) 月。減輕企業(ye) 繳費負擔。宿州對餐飲、零售、旅遊、公路水路鐵路運輸等特困行業(ye) 企業(ye) ,在2022年二季度實施暫緩繳納養(yang) 老保險費。受疫情影響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中小微企業(ye) ,可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限不超過6個(ge) 月。受疫情影響繳納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費確有困難的中小微企業(ye) ,可申請緩繳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費,緩繳期限不超過3個(ge) 月,期間不影響待遇享受。

  金融是活水,宿州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要求各地要組織開展中小企業(ye) 政銀企融資對接專(zhuan) 項活動,引導銀行業(ye) 金融機構加大對中小微企業(ye) 的信貸支持力度,滿足其合理信貸需求,對受疫情影響遇到困難的中小微企業(ye) ,堅決(jue) 避免簡單的限貸、抽貸、斷貸、壓貸等“一刀切”方式。鼓勵銀行業(ye) 金融機構減費讓利,適當降低銀行服務收費,嚴(yan) 格落實延長還款期限、緩收部分利息、無還本續貸政策,合理壓降企業(ye) 融資成本。

  支持服務業(ye) 創新發展,對上半年營業(ye) 收入(銷售收入)同比增長超過20%的規上服務業(ye) 及限上批發、零售、住宿、餐飲企業(ye) ,給予最高不超過2萬(wan) 元一次性獎補。此外,4—6月份,對依托第三方平台或自營網站(平台),每月網絡銷售額達15萬(wan) 元以上的限額以上餐飲企業(ye) ,按網絡銷售額最高2%給予獎勵,單個(ge) 企業(ye) 補貼不超過10萬(wan) 元。對4—6月份購車、購買(mai) 綠色智能家電的消費者,也給予補貼。

  支持外貿企業(ye) 發展。4—6月份,宿州市對連續三個(ge) 月進出口額超100萬(wan) 美元以上的企業(ye) 給予8萬(wan) 元一次性物流補貼。對利用第三方電子商務平台或自營平台開展跨境電子商務、連續三個(ge) 月進出口在線交易額達到10萬(wan) 美元以上的企業(ye) ,一次性給予在線交易額最高2%的資金扶持,每家企業(ye) 不超過10萬(wan) 元。

  在企業(ye) 穩崗方麵,宿州發放企業(ye) 穩崗補貼。對在疫情期間正常生產(chan) 經營,參加企業(ye) 職工養(yang) 老保險人數在30人以上,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於(yu) 同期全國城鎮調查失業(ye) 率控製目標5.5%的限上批發、零售、住宿、餐飲企業(ye) ,按參保人數給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穩崗補貼,最高30萬(wan) 元。對中小微企業(ye) 新招用應屆高校畢業(ye) 生並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按規定繳納社會(hui) 保險費的,按照1000元/人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ye) 補貼。

(責編: 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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