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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廢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

發布時間:2022-05-11 15:33:00來源: 新華日報

  本報訊(記者 倪方方)省政府近日公布對涉及長江流域保護、行政處罰內(nei) 容、不合理罰款規定的省政府規章專(zhuan) 項清理結果,決(jue) 定廢止4件、修改32件省政府規章。

  此次廢止的規章包括《江蘇省個(ge) 人信用征信管理暫行辦法》《江蘇省企業(ye) 信用征信管理暫行辦法》《江蘇省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實施辦法》《江蘇省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修改的32件省政府規章中,《江蘇省長江防洪工程管理辦法》《江蘇省長江河道采砂管理實施辦法》《江蘇省〈森林防火條例〉實施辦法》《江蘇省價(jia) 格監督檢查辦法》等有部分條款修改、刪除。省司法廳相關(guan) 人士介紹,專(zhuan) 項清理主要對與(yu) 長江保護法、行政處罰法有不一致、不銜接、不配套的條款作出修改,並做好與(yu) 上位新規定、新調整銜接一致,及時反映、落實“放管服”改革、優(you) 化營商環境最新成果。

(責編: 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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