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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出台新政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發布時間:2022-05-28 11:56:00來源: 山西日報

  住房問題關(guan) 係民生福祉和經濟發展。5月23日,太原市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hui) ,介紹了新近製定出台的《關(guan) 於(yu) 促進房地產(chan) 業(ye) 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的若幹意見》。該意見聚焦穩地價(jia) 、穩房價(jia) 、穩預期,認真實施房地產(chan) 調控政策及配套措施,有效防範化解房地產(chan) 市場風險,促進省城房地產(chan) 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首套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按照20%執行,滿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

  支持剛性購房需求,鼓勵首套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按照20%執行,根據不同麵積分別給予全額、80%、50%契稅補貼;放寬新市民、青年人購買(mai) 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限製,無需再提供相關(guan) 證明。

  支持改善性購房需求,允許多孩家庭、投親(qin) 養(yang) 老家庭通過“以舊換新”“以小換大”等方式購買(mai) 改善性新建商品住房;對擁有一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家庭,為(wei) 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貸款購買(mai) 新建商品住房,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二套房契稅補貼參照購買(mai) 首套房標準下浮20%。

  保障人才購房需求,對符合條件的人才按照不同層級發放5萬(wan) 元至20萬(wan) 元的一次性購房補貼。對其他類人才發放2萬(wan) 元臨(lin) 時購房補助。

  加強公積金貸款支持力度,首付比例按20%執行。人才購買(mai) 自住住房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的不受繳存年限限製,額度提高至100萬(wan) 元。搭建線上線下購房平台,支持引導房地產(chan) 企業(ye) 優(you) 化銷售服務,推出讓利舉(ju) 措。暢通二手房交易流通渠道,為(wei) 房產(chan) 交易流通創造良好條件。落實山西中部城市群一體(ti) 化發展戰略,區域內(nei) 居民購房享受同等購房支持政策。

  合理有序供應土地,保持房地產(chan) 市場供應基本穩定

  房價(jia) 地價(jia) 聯動,保持地價(jia) 穩定。支持已批未建項目調整商業(ye) 兼容比例、戶型結構、房屋套數。支持居住用地商業(ye) 兼容比例下限分別降低至3%、5%、8%。適當降低機動車、非機動車停車位配建比例。鼓勵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經營性地下空間和地上建築建設規模合並計算,不再計算土地費用。

  延長土地出讓價(jia) 款繳納期限,新出讓土地可按起始價(jia) 的20%確定競拍保證金,首付50%,餘(yu) 款一年內(nei) 付清。優(you) 化城改項目土地出讓金支付方式,返還部分在摘地後15個(ge) 工作日內(nei) 返還,之前參與(yu) 城中村改造項目未返還的土地出讓金,新購地時優(you) 先予以返還。加速土地二級市場流通,未達到開發總額25%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可辦理預告登記。

  加大稅收政策支持力度,對房地產(chan) 企業(ye) 欠稅及滯納金的,在資金不足以同時繳納的情況下,可先繳欠稅,再繳滯納金。優(you) 化預售監管資金使用,對重點監管賬戶實際入賬金額和剩餘(yu) 貨值總和能覆蓋後續建設的,可根據新增工程進度申請撥付資金。

  重點推動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加快構建新發展模式

  加快發展租賃住房,重點推動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不斷滿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需求。支持企業(ye) 購買(mai) 商品房作為(wei) 租賃住房,符合條件的可獲得30%財政資金補助和長期低息貸款支持。

  加快發展人才住房,推動實現“新來免租金”“新就業(ye) 低租金”“新購房有優(you) 惠”。對在山西中部城市群內(nei) 尋找工作且無房的大中專(zhuan) 及以上學曆畢業(ye) 生或取得初級以上技術職稱的人員,如不符合太原市高校畢業(ye) 生和高技能人才生活補助或租房補貼申請資格,在太原市租住指定人才住房時,免收3個(ge) 月租金;新就業(ye) (創業(ye) )1年、2年、3年以內(nei) ,租金分別上浮至市場租金的50%、70%、90%。財政對提供人才住房的住房租賃企業(ye) 給予補貼。

  加快發展改善型住房,嚴(yan) 格控製高容積率、低綠地率項目供應規模,加大完整社區、綠色建築推進力度,大幅增加高品質住宅供應。支持擁有存量城改土地和擁有未開發用地的出險企業(ye) 建設改善型住房。

  “房證同交”“拿地即開工”“先辦證後變更”,大力優(you) 化營商環境

  全麵推廣“房證同交”,推動新建商品房項目交付使用時,同步為(wei) 購房人辦理不動產(chan) 轉移登記。加快推進“拿地即開工”,房地產(chan) 企業(ye) 可自願根據規劃設計條件開展項目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方案編製,並報送審批部門進行審查。城中村改造項目可將上述工作提前至改造協議簽訂後。探索開展“先辦證後變更”。在不突破容積率上限的前提下,對綠地率下浮兩(liang) 個(ge) 百分點或建築密度上浮五個(ge) 百分點的項目,可在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查後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手續,在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前完成規劃設計條件和國有土地出讓合同變更手續。此外還包括優(you) 化部分手續辦理流程,做好新舊規範政策銜接,增加有效施工天數以及開展房地產(chan) 項目包聯幫扶。

  整治市場秩序,強化資金監管,防範化解市場風險

  整治規範房地產(chan) 市場秩序,加大多部門聯合執法力度,嚴(yan) 肅查處未批先售、虛假宣傳(chuan) 、強製交房等違法違規行為(wei) ,營造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

  強化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預售資金全部進入監管賬戶,重點監管資金必須用於(yu) 工程有關(guan) 的建設,可以直接撥付給工程總承包企業(ye) 和甲方指定專(zhuan) 業(ye) 工程分包企業(ye) ;加大房地產(chan) 企業(ye) 挪用預售資金和銀行虛假監管等違規行為(wei) 查處力度。

  降低預售項目交付風險,對已辦理抵押的房地產(chan) 開發項目,嚴(yan) 禁發放預售許可,但經抵押權人同意可以預售的項目,相關(guan) 方麵實現抵押權時,不得影響房屋買(mai) 受人的權益。加大項目建設督導力度,對拿地未開工或已預售拖延進度等現象開展專(zhuan) 項整治行動,已預售項目力爭(zheng) 在24個(ge) 月內(nei) 完成交付。防範化解重點企業(ye) 風險,對存在風險隱患的重點企業(ye) ,確保商品房按期交付。支持銀行業(ye) 金融機構按照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ye) 可持續原則,穩妥有序開展房地產(chan) 項目並購貸款業(ye) 務,重點支持優(you) 質房地產(chan) 企業(ye) 兼並收購出險和困難企業(ye) 的優(you) 質項目。(記者丁園 實習(xi) 生李臻)

(責編: 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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