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設立九大高原湖泊財政考核獎補專項資金
5月27日,記者從(cong) 雲(yun) 南省財政廳獲悉,雲(yun) 南省將設立九大高原湖泊保護治理省級財政考核獎補專(zhuan) 項資金。
“十三五”以來,省財政廳通過安排省級一般公共預算和發行政府專(zhuan) 項債(zhai) 券,累計落實九大高原湖泊保護治理財政資金195億(yi) 元,為(wei) 支持打好九大高原湖泊保護治理攻堅戰提供了財力支撐。
為(wei) 落實省委、省政府關(guan) 於(yu) 實施“湖泊革命”攻堅戰的決(jue) 策部署,按照保障與(yu) 激勵並重、監督與(yu) 考核並舉(ju) 的原則,近日,省財政廳會(hui) 同省河長製辦公室、省生態環境廳聯合印發了《雲(yun) 南省九大高原湖泊省級財政獎補資金考核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以落實九大高原湖泊“退、減、調、治、管”工作任務,推動九大高原湖泊流域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為(wei) 政策目標,明確設立九大高原湖泊保護治理省級財政考核獎補專(zhuan) 項資金。
專(zhuan) 項資金實行考核獎補,主要依據“年度工作目標考核”和“項目資金績效考核”兩(liang) 個(ge) 考核指標體(ti) 係。其中,工作目標考核圍繞省委、省政府治湖五字方針:“退、減、調、治、管”,細化為(wei) 16項具體(ti) 考核指標,由省河長辦牽頭實施年度考評並提出評分建議;資金績效目標考核圍繞決(jue) 策、過程、產(chan) 出、效益、滿意度5個(ge) 方麵,細化為(wei) 7項二級指標和15項三級指標,由省財政廳牽頭負責年度考評並提出評分建議。
通過差異化考核獎補,激勵引導各地加大工作力度。資金將優(you) 先用於(yu) 支持九湖保護治理“十四五”規劃和“一湖一策”方案確定項目。將列出資金使用負麵清單以強化監督檢查;開展績效目標、運行監控、績效評估評價(jia) 等全過程績效管理,考核評價(jia) 結果與(yu) 獎補資金分配掛鉤。
《辦法》實施期限暫定至2025年,期滿後根據法律、法規和省委、省政府有關(guan) 規定及湖泊保護治理工作形勢,有關(guan) 部門將再行評估政策期限。(吳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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