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出台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
為(wei) 貫徹落實黨(dang) 中央、國務院和浙江省、杭州市關(guan) 於(yu) 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hui) 發展的決(jue) 策部署,進一步加大住房公積金助企紓困力度,幫助受疫情影響的企業(ye) 和繳存人共渡難關(guan) ,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hui) 近日印發《關(guan) 於(yu) 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ye) ,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在與(yu) 職工充分協商的前提下,經職工代表大會(hui) 或工會(hui) 討論通過並提交決(jue) 議書(shu) ,可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到期後進行補繳。在此期間,繳存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受緩繳影響。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繳存人,在不能正常償(chang) 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申請不作逾期處理,不作為(wei) 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
同時,《通知》提出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租房提取力度,繳存人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餘(yu) 額,提取限額按現有標準上浮25%確定,具體(ti) 為(wei) 杭州市區(含蕭山區、餘(yu) 杭區、臨(lin) 平區、富陽區、臨(lin) 安區)為(wei) 1500元/月,桐廬縣為(wei) 1050元/月,淳安縣為(wei) 750元/月,建德市為(wei) 600元/月。
上述支持政策自發文之日起實施,實施時限暫定至2022年12月31日。具體(ti) 細則以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的相關(guan) 文件為(wei) 準。《通知》實施期內(nei) ,若國家、省、市出台相關(guan) 新的支持政策,一並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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