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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支持共享經濟自動駕駛等新業態發展

發布時間:2022-07-28 15:21:00來源: 北京日報

  2021年全市數字經濟增加值達1.6萬(wan) 億(yi) 元,占GDP比重達40.4%,本市數字經濟規模和競爭(zheng) 力都處於(yu) 全國領先水平,與(yu) 此同時,地方立法工作也在緊緊跟上。昨天上午召開的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hui) 第四十一次會(hui) 議,對《北京市數字經濟促進條例(草案)》進行了首次審議。

  推進量子通信、區塊鏈等數字基礎設施建設

  條例草案提出,本市支持建設新一代高速固定寬帶和移動通信網絡、量子通信等網絡基礎設施,推動建設感知物聯網,提高工業(ye) 製造、農(nong) 業(ye) 生產(chan) 、公共服務、應急管理等領域的物聯網覆蓋水平;建設城市智能計算集群,促進數據、算力、算法和開發平台一體(ti) 化融合發展;統籌推進人工智能、區塊鏈、大數據等新技術基礎設施建設,支持建設通用算法、底層技術、軟硬件開源等共性平台。

  在線教育、遠程醫療、線上辦公、電子商務……數字經濟發展催生的新業(ye) 態呈現出強大發展潛力。抓住機遇、搶占“藍海”,條例草案為(wei) 此類新模式新業(ye) 態的發展提供支持,提出,本市鼓勵共享經濟業(ye) 態創新,支持遠程辦公等在線服務和產(chan) 品的優(you) 化升級;允許個(ge) 人利用電子商務、社交軟件等新型平台就業(ye) 創業(ye) 。支持開展自動駕駛全場景運營,培育推廣智能網聯汽車、智能公交、無人配送機器人、智能停車、智能車輛維護等新業(ye) 態。支持互聯網醫院發展,鼓勵提供在線問診、遠程會(hui) 診、機器人手術、智慧藥房等新型醫療服務。

  “智慧城市建設”獨立成章

  積水地圖、實時公交App、政務服務“一網通辦”……數字技術進步帶來的便捷服務成為(wei) 智慧城市的生動注腳。充分體(ti) 現首都特點,“智慧城市建設”獨立成章,成為(wei) 條例草案的一大特色。

  條例草案對全麵推進智慧城市建設作出規定,提出遵循“四梁八柱深地基”的總體(ti) 框架布局,圍繞優(you) 政、惠民、興(xing) 業(ye) 、安全的智慧城市目標,聚焦體(ti) 係交通、生態環保、規劃應急、執法公安、人文環境、商務服務、終身教育、醫療健康等智慧城市應用領域,建設城市碼、空間圖、基礎工具庫、算力設施、感知體(ti) 係、通信網絡、政務雲(yun) 、大數據平台以及智慧終端等智慧城市基礎底座,推進智慧城市建設。

  “數字”也將更好賦能“善治”。條例草案提出,推進數字政務“一網通辦”,加快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範化、便利化;推進城市運行“一網統管”,建設城市運行管理平台,實現重大突發事件的快速響應和應急聯動;推進決(jue) 策支撐“一網慧治”,建設智慧決(jue) 策應用統一平台,深化數據賦能基層治理。

  平台企業(ye) 不得利用算法限製用戶選擇

  數據安全關(guan) 乎國家安全,個(ge) 人和單位的數據都依法受到保護。條例草案強化“數字經濟安全”管理,提出,本市依法保護個(ge) 人、單位與(yu) 數據有關(guan) 的權益。任何單位和個(ge) 人從(cong) 事數據處理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序良俗,不得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利益以及他人的合法權益。嚴(yan) 格落實個(ge) 人信息授權使用、數據安全使用承諾和重要數據出境安全管理等相關(guan) 製度,采取必要技術措施加強個(ge) 人信息安全保護,防止非法濫用。

  大數據“殺熟”、算法歧視等問題也有明文規定。草案提出建立健全平台經濟治理規則和監管方式,互聯網平台企業(ye) 不得利用數據、算法、流量、市場、資本優(you) 勢,限製其他平台和應用獨立運行,不得損害中小企業(ye) 合法權益、對消費者實施不公平的差別待遇和選擇限製。

(責編: 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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