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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修改保護和促進香港澳門同胞投資條例

發布時間:2022-08-25 15:46:00來源: 新華日報

  《關(guan) 於(yu) 修改〈江蘇省保護和促進香港澳門同胞投資條例〉的決(jue) 定》將於(yu) 10月1日起施行。8月24日,省人大常委會(hui) 辦公廳舉(ju) 行新聞發布會(hui) ,解讀根據決(jue) 定修改後的《江蘇省保護和促進香港澳門投資條例》。修改這部全國唯一涉港澳投資地方性法規,重在吸引投資、持續優(you) 化營商環境、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為(wei) 鞏固我省最大外資來源地提供法治新保障。

  港澳投資在江蘇吸引外資中有重要作用

  2014年,我省在全國率先出台《江蘇省保護和促進香港澳門同胞投資條例》,該條例迄今仍是我國唯一一部涉港澳投資的地方性法規。

  製定這部法規,基於(yu) 港澳投資在江蘇吸引外資中的重要作用。省稅務局一級巡視員薑躍生介紹,外資企業(ye) 稅收占我省全部稅收收入的18%,其中,港、澳投資企業(ye) 的注冊(ce) 資本、營業(ye) 收入、利潤總額均占全部外資的近四成,是外資企業(ye) 中第一大投資來源地。

  其中,香港是我省第一大外資來源地。省商務廳副廳長孫津表示,港資為(wei) 穩定我省外資規模、保持全國領先起到了“壓艙石”作用。今年1—7月,香港在我省新設外資企業(ye) 678家,實際使用外資157.1億(yi) 美元,同比增長19.2%。截至今年7月,香港在我省累計設立外資企業(ye) 超3.3萬(wan) 家,實際使用外資2391億(yi) 美元。

  “條例的頒布施行促進了港澳投資在我省的發展,推動了蘇港澳合作,提升了我省對外開放水平。”省人大常委會(hui) 外事委副主任史小慶表示,“十三五”以來,港澳投資在我省持續保持增長態勢,投資的重大項目在增加,投資的規模在擴大,對於(yu) 促進我省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優(you) 化產(chan) 業(ye) 結構、擴大對外貿易、增加社會(hui) 就業(ye) 等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圍繞推進實施“十四五”規劃,有必要與(yu) 時俱進對條例作修改,“修改緊扣一條主線,注重在吸引投資上下功夫;突出一個(ge) 重點,注重在持續優(you) 化營商環境上下功夫;圍繞一個(ge) 中心,注重在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上下功夫。”

  以法治促進港澳投資高質量發展

  本次修改涉及內(nei) 容多,亮點和創新也較多,重在促進港澳投資高質量發展,強化對港澳投資的支持和保障,優(you) 化營商環境、強化政府服務。

  新修改的條例,鼓勵港澳投資者參與(yu) 國家重大戰略和規劃的實施、參與(yu) 江蘇“一中心一基地一樞紐”建設。“修改注重加強產(chan) 業(ye) 導向和投資促進並重。”史小慶表示,條例鼓勵港澳投資者在我省參與(yu) 先進製造業(ye) 集群和優(you) 勢產(chan) 業(ye) 鏈建設,參與(yu) 本省現代服務業(ye) 發展示範載體(ti) 、試點典型和領軍(jun) 工程建設,鼓勵港澳投資企業(ye) 承擔或參與(yu) 省級和國家級創新平台建設,支持符合條件的港澳投資製造業(ye) 項目納入重大項目清單。港澳投資企業(ye) 可以申請獲得製造業(ye) 單項冠軍(jun) 和專(zhuan) 精特新“小巨人”企業(ye) (產(chan) 品)認定,並同等享受各項支持待遇。條例也支持港澳投資企業(ye) 綠色低碳發展,開展智能化改造和數字化轉型。

  修改後的條例體(ti) 現支持港澳企業(ye) 轉型升級、健康發展的導向。“我們(men) 將進一步製定完善相關(guan) 配套政策和實施意見,積極引導港澳企業(ye) 投資新興(xing) 產(chan) 業(ye) 。”省港澳辦副主任張鬆平表示,將推動港澳企業(ye) 加快自主創新、創立自主品牌、申報自主知識產(chan) 權,支持和幫助港澳企業(ye) 爭(zheng) 取一批國家和省有關(guan) 政策專(zhuan) 項,推動港澳企業(ye) 加快設立研發機構,促進港澳企業(ye) 發展總部經濟。

  結合我省“十四五”規劃,本次修改突出蘇港澳優(you) 勢互補,深入實施內(nei) 地與(yu) 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關(guan) 於(yu) 建立更緊密經貿關(guan) 係的安排》(CEPA),鼓勵各方在金融領域投資合作,鼓勵金融機構為(wei) 港澳投資企業(ye) 提供知識產(chan) 權質押融資等金融服務,鼓勵在會(hui) 展領域投資合作,鼓勵港澳投資者參與(yu) 健康江蘇建設,以及支持港澳投資者在多產(chan) 業(ye) 融合發展旅遊產(chan) 品等方麵投資合作。

  以法治創優(you) 環境穩投資預期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圍繞平台搭建、人才引進、稅收優(you) 惠、法律服務等,條例列入一係列務實新條款。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guan) 部門應搭建供需對接平台,為(wei) 港澳投資企業(ye) 提供產(chan) 品配套服務。鼓勵港澳投資龍頭企業(ye) 圍繞產(chan) 業(ye) 鏈強鏈補鏈培育產(chan) 品配套企業(ye) ,帶動更多港澳投資企業(ye) 進入龍頭企業(ye) 供應鏈。”史小慶進一步介紹,港澳投資企業(ye) 急需的創新創業(ye) 人才、高級技能人才等專(zhuan) 業(ye) 人才來本省工作,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和申請人情況,放寬年齡、學曆和工作經曆限製。港澳青年人才在本省創新創業(ye) 享受國家和省規定的各項人才政策,以及創業(ye) 項目扶持、融資支持、生產(chan) 經營場所使用等有關(guan) 政策和服務。

  我省落實稅收優(you) 惠政策一直力度較大。薑躍生介紹,2018年以來,港澳資企業(ye) 減免企業(ye) 所得稅額逐年增長,共計減免企稅超200億(yi) 元;落實與(yu) 港澳稅收安排優(you) 惠近百億(yi) 元,約占全省協定優(you) 惠總額的一半以上,有效降低運營成本,緩解資金壓力,提振投資者信心。

  條例增加了按照國家有關(guan) 規定享受稅收優(you) 惠的有關(guan) 內(nei) 容,以及符合與(yu) 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稅收安排規定的稅收協定優(you) 惠條款。薑躍生表示,江蘇稅務將通過大數據分析,精準定位各項稅收優(you) 惠政策“應享未享”的港澳投資企業(ye) ,幫助投資者及被投資企業(ye) 優(you) 惠政策應享盡享;同時根據國際慣例和稅收安排規定,積極與(yu) 具備條件的港澳投資企業(ye) 開展預約定價(jia) 安排或合作備忘談簽,促進稅企雙方互信合作,為(wei) 相關(guan) 投資者和投資企業(ye) 提供穩定政策預期。正如省港澳辦副主任張鬆平所說,“江蘇與(yu) 港澳各領域交流合作良好態勢,得益於(yu) 我省良好的營商環境。”

  為(wei) 創更優(you) 營商環境,修改後的條例規定,港澳投資者和港澳投資企業(ye) 、個(ge) 體(ti) 工商戶可就港澳投資相關(guan) 事項向當地港澳投資權益保障協調委員會(hui) 提出投訴,也可按國家和我省規定的投訴工作機製申請協調解決(jue) ,以切實保障港澳投資合法權益。為(wei) 建立落實保障體(ti) 係,經國務院港澳辦批準,南京仲裁委掛牌成立專(zhuan) 事涉港澳商事糾紛的仲裁機構——南京港澳仲裁院,選聘香港27名、澳門4名法律界專(zhuan) 家擔任仲裁委員,專(zhuan) 門發布中、英、葡文版《南京港澳仲裁院仲裁規則》。

  省法院係統還建立司法協助工作情況通報機製,對長期未結案件進行重點催辦,有效提升辦理效率。截至去年底,妥善處理涉港澳案件1561件、涉港澳互助案件93件。“我們(men) 將繼續邀請法律專(zhuan) 家就條例進行集中宣講,進一步提升全省港澳係統工作人員運用條例服務港澳同胞投資者的能力,積極推動各級政府及有關(guan) 部門帶頭貫徹落實條例。”張鬆平說。

(責編: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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