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10月1日實施婚姻登記“省內通辦”
人民網石家莊9月27日電 (祝龍超)據河北省民政廳消息,自2022年10月1日起,河北省全麵實施內(nei) 地居民婚姻登記“省內(nei) 通辦”。
屆時,婚姻登記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為(wei) 河北省居民的,可以選擇省內(nei) 任何一個(ge) 婚姻登記機關(guan) 辦理婚姻登記。
辦理登記時,婚姻登記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為(wei) 登記地所在市戶籍的,隻需提交《婚姻登記工作規範》規定的相關(guan) 材料;婚姻登記當事人雙方均非登記地所在市戶籍的,除應提交《婚姻登記工作規範》規定的相關(guan) 材料外,還需提交在本市域內(nei) 的有效居住證;對於(yu) 身份信息與(yu) 原婚姻登記材料不一致的當事人,在辦理離婚登記或補領婚姻登記證件時,仍需回原受理機關(guan) 辦理。
此外,涉外和涉港、澳、台居民以及華僑(qiao) 的婚姻登記地點仍為(wei) 省民政廳確定的14個(ge) 婚姻登記機關(guan) ;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為(wei) 軍(jun) 人的,應繼續在《婚姻登記工作規範》規定的婚姻登記機關(guan) 辦理婚姻登記。
自去年6月以來,為(wei) 有效解決(jue) 群眾(zhong) 辦理婚姻登記“多地跑”“折返跑”問題,河北省民政廳按照“試點先行、先易後難、由點到麵、穩妥推進”的工作原則,先後批複同意石家莊市、邯鄲市和雄安新區開展婚姻登記“市內(nei) 通辦”試點,在總結三個(ge) 地區試點經驗基礎上,自今年6月1日起,在全省全麵啟動結婚登記“市內(nei) 通辦”,8月1日起全麵啟動離婚登記“市內(nei) 通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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