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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再賦予縣(市)86項經濟社會管理權限

發布時間:2022-10-31 17:06:00來源: 大河網-河南日報

  10月29日,記者從(cong) 省委改革辦獲悉,近日,我省印發《關(guan) 於(yu) 進一步深化縣域放權賦能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賦予縣(市)第二批86項經濟社會(hui) 管理權限,下放、移交、承接等相關(guan) 工作於(yu) 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同時,對第一批下放權限中缺乏承接條件的2項予以收回。

  據介紹,繼2021年賦予縣(市)第一批255項經濟社會(hui) 管理權限承接到位後,為(wei) 進一步促進縣域經濟發展、完善基層治理、更好服務群眾(zhong) ,今年我省通過自下而上、上下結合的方式,匯總梳理縣(市)權限需求,賦予縣(市)第二批86項經濟社會(hui) 管理權限。

  《意見》明確,省、市級相關(guan) 部門要按照“先培訓後移交”“誰下放、誰培訓”的原則,於(yu) 12月31日前完成業(ye) 務培訓工作。

  與(yu) 賦予縣(市)第一批經濟社會(hui) 管理權限不同,此次《意見》更加注重“放管服效”,要求加快推進進廳上網。下放的政務服務事項要按照應進必進原則進駐政務服務大廳。省直相關(guan) 部門要加強與(yu) 省行政審批政務信息管理局對接,及時申請調整《河南省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各地要根據目錄做好銜接工作,相關(guan) 調整工作要於(yu) 12月31日前完成。

  《意見》指出,省委編辦要指導各地編製部門按照權責一致要求,進一步厘清涉改部門職責邊界,及時調整市、縣兩(liang) 級涉改部門權責清單,並在政府門戶網站予以公布,權責清單調整及公布工作要於(yu) 12月31日前完成。

(責編: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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