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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大代表鄧長青:保障女性就業權益,為職場生育女性解綁

發布時間:2023-01-17 11:30:00來源: 人民網-湖北頻道

 

  2022年,湖北省婦聯聯合武漢大學團隊針對湖北省職場女性生育行為(wei) 與(yu) 職業(ye) 發展狀況展開了調查。調研發現,三孩政策出台以來,職場女性的生育意願不強,女性職業(ye) 發展狀況有待進一步改善。主要體(ti) 現在女性就業(ye) 穩定性、保障充分性有待提升。其一,職場女性隱形就業(ye) 歧視問題仍然存在。女性在職場門檻的進入上比男性麵臨(lin) 更嚴(yan) 峻挑戰。其二,女性職場發展狀況弱於(yu) 男性,體(ti) 現在職業(ye) 分布、工作層級、工資收入等多方麵。其三,女性在職場中的產(chan) 假、哺乳假、育兒(er) 假、生育津貼等合法權益未完全得到有效保障。最終導致職場女性處於(yu) 生育選擇與(yu) 職業(ye) 發展之間“生”“升”兩(liang) 難的困境。

  由此,湖北省人大代表、湖北省婦聯主席鄧長青提出四個(ge) 方麵的建議:首先,強化政府主體(ti) 責任,切實減輕企業(ye) 用工成本。完善稅收政策,減免用人單位稅收。對生育女職工達到一定比例的用人單位減免一定的稅收,同時為(wei) 生育女職工代繳休產(chan) 假期間的社保,切實減輕企業(ye) 的負擔。

  其次,高質量推進托育服務體(ti) 係建設,以解除家庭後顧之憂。由相關(guan) 部門牽頭,引導普惠型托育機構發展。加快托育服務人才隊伍建設,由湖北省教育廳聯合湖北省內(nei) 各大專(zhuan) 院校增設托育相關(guan) 專(zhuan) 業(ye) ,推進托育服務的職業(ye) 化、專(zhuan) 業(ye) 化和本土化的發展。

  第三,積極履行社會(hui) 責任,嚴(yan) 格落實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法規。用人單位應積極落實《就業(ye) 促進法》《勞動合同法》《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yu) 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同時,延長男性陪產(chan) 假時間,大力推行0-3歲幼兒(er) 的女性員工彈性工作製。

  最後,改變傳(chuan) 統文化觀念,鼓勵家庭分擔育兒(er) 責任。孩子的養(yang) 育不隻是母親(qin) 個(ge) 人的責任與(yu) 任務,家庭中的其他成員參與(yu) 到孩子的照料養(yang) 育中,女性才能有更多時間就業(ye) 和爭(zheng) 取職業(ye) 發展。要強化父職角色,樹立“奶爸”典型。從(cong) 社會(hui) 典型的宣傳(chuan) 上入手,宣傳(chuan) 男女共擔家庭責任的先進性別文化,改變原有的宣傳(chuan) “媽媽是超人”的媒體(ti) 宣傳(chuan) 視角,宣傳(chuan) 推廣男女平等文化,讓男性參與(yu) 育兒(er) 以及家務分擔的觀念深入人心。同時,為(wei) 長時間參與(yu) 育兒(er) 的老一輩父母提供育兒(er) 知識培訓。引導女性提升自身提高規劃意識和能力,也引導全社會(hui) 樹立“職業(ye) 不分高低貴賤”的就業(ye) 觀。使女性做好自身專(zhuan) 業(ye) 技能及核心競爭(zheng) 力的積累,增強自己對於(yu) 職場的“不可替代性”,也確保女性有更多時間投入職場。(薛蒂)

(責編: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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