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跨區域禁毒協作
原標題:加強跨區域禁毒協作
共同設立川渝檢察禁毒協作聯絡辦公室、探索建立毒品犯罪案件定罪量刑標準、統一執法司法尺度……日前,四川省人民檢察院與(yu) 重慶市人民檢察院聯合出台《關(guan) 於(yu) 加強川渝檢察禁毒協作的意見(試行)》,就建立協作機製、加強辦案協作、強化能動履職、加強工作保障4個(ge) 方麵達成21項內(nei) 容。
在建立協作機製方麵,除共同設立川渝檢察禁毒協作聯絡辦公室外,兩(liang) 地檢察機關(guan) 還在引導偵(zhen) 查取證、聯合掛牌督辦、共商管轄爭(zheng) 議、統一法律適用等方麵加強協作,加大對跨區域毒品犯罪集團、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犯罪、新型毒品犯罪、利用寄遞渠道實施毒品犯罪、涉毒洗錢犯罪的打擊力度。
在加強辦案協作方麵,該意見對案件辦理中調查取證、遠程詢問、犯罪線索移送等方麵進行了明確。辦案中發現跨區域毒品犯罪、追訴漏罪漏犯及司法工作人員瀆職等線索,發現地檢察機關(guan) 應及時移送相關(guan) 檢察機關(guan) 。
在強化能動履職方麵,兩(liang) 地檢察機關(guan) 將定期分析研究毒品犯罪案件辦理情況、區域毒情形勢和毒品問題綜合治理等工作,共同調查研究利用寄遞渠道實施毒品犯罪等涉毒犯罪新問題,一體(ti) 推進依法治罪與(yu) 社會(hui) 治理。
在加強工作保障方麵,將建立川渝省級檢察院禁毒工作聯席會(hui) 議機製,共享跨區域案件辦理情況、區域毒情等信息,共同應對、解決(jue) 川渝區域內(nei) 毒品案件證據采信、事實認定、法律適用、量刑標準等問題。(四川日報全媒體(ti) 記者 蔣京洲)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