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施行職業技能培訓規定
本報天津2月2日電 (記者李家鼎)為(wei) 推進製造業(ye) 高質量發展和人才強市戰略,《天津市職業(ye) 技能培訓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自2月1日起施行。
《規定》明確了職業(ye) 技能培訓的主體(ti) 和內(nei) 容方式,提出構建以行業(ye) 企業(ye) 為(wei) 主體(ti) 、職業(ye) 學校為(wei) 基礎、政府推動與(yu) 社會(hui) 支持相結合的職業(ye) 技能培訓體(ti) 係。規定了職業(ye) 學校、職業(ye) 培訓機構開展培訓的條件、培訓課程以及麵向社會(hui) 培訓的要求,推動技能大師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支持危險和化學品企業(ye) 集中的地區和化工園區建設配套服務的安全技能實訓基地,推進政府主導建設的公共實訓基地發揮積極作用。《規定》還提出要推動企業(ye) 與(yu) 職業(ye) 學校、職業(ye) 培訓機構開展合作,支持傳(chuan) 統工藝技藝保護傳(chuan) 承、開展新業(ye) 態新模式勞動者培訓。
在職業(ye) 技能培訓的評價(jia) 和激勵製度方麵,《規定》提出要深化技能人才發展體(ti) 製機製改革,推進職普融通,推行職業(ye) 技能培訓學分、資曆等與(yu) 職業(ye) 學校教育的認證、積累和轉換製度,規定技工學校高級工、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ye) 生在特定方麵分別與(yu) 專(zhuan) 科、本科畢業(ye) 生享受同等待遇。
《人民日報》( 2023年02月03日 第 10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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