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出台工作方案 進一步深化市場化改革
為(wei) 全麵落實黨(dang) 的二十大報告中關(guan) 於(yu) 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的部署要求,進一步深化天津的市場化改革,不斷優(you) 化營商環境,近日,天津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委聯合印發《天津市全麵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guan) 於(yu) 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從(cong) 基礎製度規則統一、設施聯通、要素和資源市場統一、商品和服務市場統一、市場監管規則統一、進一步規範不當市場競爭(zheng) 和市場幹預行為(wei) 6方麵,謀劃推出215條落實舉(ju) 措並形成任務清單。
據了解,《工作方案》在強化市場基礎製度規則統一方麵,圍繞產(chan) 權保護、市場準入、公平競爭(zheng) 、社會(hui) 信用建設等方麵提出了35條具體(ti) 措施。包括完善統一的產(chan) 權保護製度,健全統一規範的涉產(chan) 權糾紛案件執法司法體(ti) 係,推動知識產(chan) 權訴訟製度創新。實行統一的市場準入製度,落實市場準入負麵清單製度,依法開展市場主體(ti) 登記注冊(ce) 工作,逐步實現經營範圍登記的統一表述。維護統一的公平競爭(zheng) 製度,健全公平競爭(zheng) 製度框架和政策實施機製。健全統一的社會(hui) 信用製度,建立京津冀三地企業(ye) 主體(ti) 信息、業(ye) 績信息、信用信息的互通互認機製,發揮工作協同機製,建立健全以信用為(wei) 基礎的新型監管機製。
在推進市場設施高標準聯通方麵,圍繞流通網絡、信息交互渠道、交易平台等方麵提出了29條具體(ti) 措施。包括建設現代流通網絡,優(you) 化商貿流通基礎設施布局,推動天津港口型國家物流樞紐和天津空港型國家物流樞紐建設,大力發展第三方物流,加快推進京津冀城市群重要節點城市鐵路直聯直通。完善市場信息交互渠道,統一產(chan) 權交易信息發布機製,便利市場主體(ti) 信息互聯互通,推進同類型及同目的信息認證平台統一接口建設。推動交易平台優(you) 化升級,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加快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全流程電子化,鼓勵金融機構為(wei) 交易平台提供綜合化金融服務。
在打造統一的要素和資源市場方麵,圍繞建設統一的土地、勞動力、資本、技術、數據、能源、生態環境市場等方麵提出了46條具體(ti) 措施。包括健全城鄉(xiang) 統一的土地和勞動力市場,建立京津冀城鄉(xiang) 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餘(yu) 指標跨區域交易協商對接機製,研究製定承接首都高層次人才外溢和輻射的政策舉(ju) 措,促進三地人才自由流動和城市人才返鄉(xiang) 入鄉(xiang) 。加快建立統一的技術和數據市場,推動天津技術交易平台建設成國家級知識產(chan) 權交易平台,推動京津冀技術轉移體(ti) 係互聯互通,高校院所科技成果互通互融,共同加速京津冀科技成果孵化轉化。加快推進電力現貨市場建設,探索開展重點行業(ye) 大氣汙染物排汙權試點交易,促進綠色生產(chan) 和綠色消費。
在推進商品和服務市場高水平統一方麵,圍繞商品質量體(ti) 係、標準和計量體(ti) 係、消費服務質量等方麵提出了41條具體(ti) 措施。包括健全商品質量體(ti) 係,深化質量認證製度改革,推進國家產(chan) 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建設,三地一體(ti) 化推進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和監督檢查,支持社會(hui) 力量開展檢驗檢測業(ye) 務,產(chan) 品認證結果京津冀地區互通互認。完善標準和計量體(ti) 係,鼓勵和引導市場主體(ti) 公平參與(yu) 標準化製修訂工作,加強標準製定過程中的專(zhuan) 利保護,推動京津冀審查標準、尺度統一。提升消費服務質量,探索跨地域投訴協調溝通機製。京津冀三地消協共同發布消費提示、比較試驗結果、消費調查結果,加大消費投訴公示力度,完善電商直通車和解機製,提升售後服務體(ti) 驗。
在推進市場監管公平統一方麵,圍繞市場監管規則統一、執法統一以及提升監管能力等方麵提出了32條具體(ti) 措施。包括健全統一市場監管規則,加強市場監管行政立法工作和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對互聯網醫療、線上教育培訓等新業(ye) 態推進線上線下一體(ti) 化監管,強化重要工業(ye) 產(chan) 品風險監測和監督抽查,建立京津冀三地食品安全抽檢監測信息共享共用機製,協同推進食用農(nong) 產(chan) 品質量安全追溯和檢測報告互認。強化統一市場監管執法,推進維護統一市場綜合執法能力建設,健全綜合監管部門和行業(ye) 監管部門協調聯動工作機製,在京津冀地區積極開展市場監管領域聯動執法。全麵提升市場監管能力,充分利用大數據等技術手段,加快推進智慧監管,建立健全跨行政區域網絡監管協作機製,對新業(ye) 態新模式采用包容審慎的方式進行監管。
在進一步規範不當市場競爭(zheng) 和市場幹預行為(wei) 方麵,圍繞強化反壟斷、查處不正當競爭(zheng) 、破除地方保護和區域壁壘等方麵提出了32條具體(ti) 措施。提出全麵清理不當市場競爭(zheng) 和市場幹預行為(wei) ,聚焦公平競爭(zheng) 、政務服務、政府采購、招標投標四個(ge) 領域,每兩(liang) 年組織開展一次專(zhuan) 項清查。推進京津冀區域市場一體(ti) 化建設,與(yu) 北京市、河北省兩(liang) 地建立合作機製,謀劃一批有利於(yu) 推進區域一體(ti) 化發展的工作舉(ju) 措,在京津冀地區率先實施,並適時動態調整。
此外,我市主動融入全國統一大市場,圍繞是否存在妨礙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規定和做法開展了公平競爭(zheng) 、政務服務、政府采購、招標投標等四個(ge) 專(zhuan) 項自查,及時整改自查中發現的問題,並以查促改建立了考核監督、在線辦理、投訴處理等長效機製。(記者 陳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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