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新沂一重點排汙企業偽造自動監測數據被生態環境部通報
人民網南京2月17日電 日前,生態環境部公布了6個(ge) 重點排汙單位自動監控弄虛作假典型案例,其中江蘇新沂眾(zhong) 客食品有限公司偽(wei) 造自動監測數據被點名。
根據通報,2021年11月底,徐州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局執法人員在對重點排汙單位自動監測數據開展非現場執法時發現,新沂眾(zhong) 客食品有限公司汙水排放口自動監測數據中,COD、氨氮、懸浮物等數值多次出現恒值,存在自動監測設備運行不正常或篡改、偽(wei) 造自動監測數據的嫌疑。
經查,該公司自2021年8月份以來頻繁人為(wei) 停止智能水質采樣器采集水樣,使COD、氨氮、懸浮物等自動分析儀(yi) 器抽取上次采樣後采樣管中留存的水樣進行分析(采樣管中留存水樣大約能供自動分析儀(yi) 繼續取樣分析5天)。經與(yu) 徐州市公安部門聯合偵(zhen) 辦,還發現該公司存在使用低於(yu) 排放標準的水樣替代實際排放水樣的情況,涉嫌篡改自動監測數據。
該公司上述行為(wei)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條“禁止利用滲井滲坑、裂隙、溶洞,私設暗管,篡改、偽(wei) 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水汙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汙染物”的規定。2021年12月10日,徐州市生態環境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guan) 於(yu) 辦理環境汙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七)項的規定,將該案件移送公安機關(guan) 。2022年2月18日,徐州市公安局食藥環偵(zhen) 支隊立案偵(zhen) 查,已抓捕犯罪嫌疑人11人,2022年5月16日,該案件移送徐州鐵路運輸檢察院審查起訴。目前,徐州鐵路運輸檢察院對該公司汙水處理工作負責人提起公訴。
經磋商,2022年8月16日該公司與(yu) 新沂市生態環境局簽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chang) 協議,繳納生態環境損害賠償(chang) 金人民幣544136元,並承諾開展生態修複。
據了解,2022年,各地生態環境部門會(hui) 同公安、檢察機關(guan) ,開展深入打擊危險廢物違法犯罪和重點排汙單位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法犯罪專(zhuan) 項行動。截至2022年10月,全國共查處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案件269起,合計罰款2000餘(yu) 萬(wan) 元。
生態環境部此次公布的6個(ge) 典型案例分別為(wei) 浙江寧波維欣家紡有限公司篡改自動監測數據逃避監管案、安徽臨(lin) 泉縣胡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篡改自動監測數據案、江蘇新沂眾(zhong) 客食品有限公司偽(wei) 造自動監測數據案、江西贛州江蘇坤奕環境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篡改自動監測數據案、河南鄭州新密市金門汙水處理有限公司篡改偽(wei) 造監測數據案、雲(yun) 南玉溪金晨紙業(ye) 有限公司篡改自動監測數據逃避監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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