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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發布網絡消費典型案例

發布時間:2023-03-16 10:53:00來源: 人民網-《人民日報》

  當前,隨著我國數字經濟的蓬勃發展,網絡消費已經成為(wei) 社會(hui) 大眾(zhong) 的基本消費方式之一,網絡消費糾紛案件也隨之增長。最高人民法院15日發布10個(ge) 網絡消費典型案例,涉及“負麵內(nei) 容壓製”合同效力、消費者個(ge) 人信息保護、在線旅遊預訂服務、二手商品交易、網絡食品安全等問題。

  近五年,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共審結一審網絡購物合同糾紛案件9.9萬(wan) 件、網絡服務合同糾紛案件2.3萬(wan) 件。以網絡購物合同糾紛案件為(wei) 例,2018年一審審結1.2萬(wan) 件,2022年一審審結3.2萬(wan) 件,案件數量增長近兩(liang) 倍。除這兩(liang) 類案件以外,還有大量涉及產(chan) 品責任、租賃合同、旅遊合同等網絡消費的案件。

  典型案例堅持持續優(you) 化網絡消費環境,不斷加大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力度。在彭某某訴某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網絡購物合同糾紛一案中,明確網絡食品經營者銷售未標明生產(chan) 日期的預包裝食品,應當承擔懲罰性賠償(chang) 責任,以落實“四個(ge) 最嚴(yan) ”要求,引導經營者把好市場準入關(guan) ,規範網絡食品交易秩序。

  同時,引導電商主體(ti) 規範經營,促進數字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某文化傳(chuan) 播公司訴某信息技術公司網絡服務合同糾紛一案,認定通過算法技術等手段不正當幹預搜索結果排名,以實現正麵前置、負麵後置的“負麵內(nei) 容壓製”合同條款無效,切實維護消費者知情權和網絡空間公共秩序。“通過個(ge) 案裁判明確價(jia) 值導向,彰顯了司法在維護公平有序市場競爭(zheng) 秩序、促進數字經濟健康發展等方麵的重要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賀小榮表示。

  此次發布的多個(ge) 案例體(ti) 現了對新業(ye) 態新模式的司法引領,積極回應人民群眾(zhong) 關(guan) 切。

  例如,王某訴陳某網絡購物合同糾紛一案涉及二手物品交易模式。二手物品交易平台的出現有利於(yu) 閑置物品的盤活、再利用。但在現實中,有些人在二手交易平台以交易閑置物品的名義(yi) 進行經營行為(wei) ,商品出現問題後又以僅(jin) 是自用閑置物品交易為(wei) 由拒絕承擔經營者責任。該案裁判綜合銷售者出售商品的性質、來源、數量、價(jia) 格、頻率、收入等情況,認定以盈利為(wei) 目的持續性銷售二手商品的銷售者,應當承擔經營者責任,有利於(yu) 更好地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對於(yu) 類似案件的處理具有借鑒意義(yi) 。

  又如,熊某等訴某旅行社網絡服務合同糾紛一案,涉及在線旅遊平台經營模式下的消費者權益保障問題。線上預訂服務提供者上遊對接各類服務商或供應商,下遊對接廣大消費者,中間往往涉及多個(ge) 環節,容易滋生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道德風險。該案裁判認定提供酒店在線預訂服務方應當履行協助退訂等合同附隨義(yi) 務,未履行義(yi) 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防止消費者權益被不當減損,有利於(yu) 促進在線旅遊平台經營模式健康發展。

  “消費者權益司法保護工作事關(guan) 民生福祉和經濟社會(hui) 發展,任重而道遠。”賀小榮表示,人民法院將進一步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wei) 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護航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 人民日報 》( 2023年03月16日 12 版)
(責編: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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