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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財評:打破壁壘,讓數據潛能得到充分釋放

發布時間:2023-03-20 10:07:00來源: 人民網-觀點頻道

  在今年兩(liang) 會(hui) 上,數據流通問題受到代表委員關(guan) 注,“在數據流通層麵,存在‘有數據的單位不願開放、有需要的單位拿不到數據’現象,數據資源的開放共享有待加強。”針對這種情況,有代表建議,推進數據要素交換平台的市場化運營,提升數據要素流通技術能力,讓數據潛能得到充分釋放。

  隨著當今世界信息化的不斷發展,信息技術與(yu) 經濟社會(hui) 的融合日趨緊密,數據已成為(wei) 驅動數字經濟發展的引擎。從(cong) 某種意義(yi) 上說,數據就像數字經濟時代的“石油”,將為(wei) 數字經濟發展提供重要驅動力。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大力發展數字經濟,提升常態化監管水平,支持平台經濟發展。如何進一步發掘和利用好數據,事關(guan) 加快建設現代化產(chan) 業(ye) 體(ti) 係,推動實現高質量發展,必須加以重視。

  充分發揮數據潛能,需要進一步完善製度建設。今天,信息化已經滲透到社會(hui) 生活的方方麵麵,人們(men) 日常生產(chan) 生活中,每時每刻都在產(chan) 生大量的數據。這些數據看不見摸不著,卻真實存在。然而,這些數據歸誰所有、誰有權利用、使用範圍如何界定、使用安全如何保障、個(ge) 人和企業(ye) 如何保障自己的數據不被濫用等等,一係列問題都有待厘清。信息化時代,新產(chan) 業(ye) 、新技術、新業(ye) 態、新商業(ye) 模式不斷更新迭代,如何在鼓勵創新發展的同時,規範其在數據方麵的應用,同樣需要研究探索。

  充分發揮數據潛能,需要進一步加強產(chan) 業(ye) 化建設。數據本身不能產(chan) 生價(jia) 值,它隻是保存在不同存儲(chu) 介質上的無數個(ge) 0和1。隻有對其進行科學地收集、整理、分析、驗證,才能從(cong) 中得出正確的規律和有價(jia) 值的信息,從(cong) 而為(wei) 社會(hui) 發展提供助力。而在這一過程中,需要打破數據的割裂狀態,讓不同渠道的數據能充分共享,通過海量數據的交叉比對,更有效地發揮其潛能。在這方麵,目前還存在一些障礙。很多部門和企業(ye) 因職能原因,匯聚了大量數據,而另外一些部門和企業(ye) 則有對這些數據的強烈需求。但是目前,擁有數據的部門和企業(ye) ,在數據共享方麵,既沒有法律支持也缺乏主觀意願。歸根結底,是由於(yu) 目前我國尚未形成數據要素流轉市場的基礎製度,數據流通利用麵臨(lin) 產(chan) 權歸屬不明、定價(jia) 機製不清、交易信任機製不暢等問題。因此,加強市場建設,逐步打造全國層麵多層次數據要素市場的統籌布局,需要有關(guan) 部門盡快加以規劃推進。

  充分發揮數據潛能,同樣不能忽視數據安全。公共數據體(ti) 量巨大、價(jia) 值含量高,對於(yu) 社會(hui) 治理和產(chan) 業(ye) 發展,都蘊藏著巨大的價(jia) 值。在打造數據要素流轉市場的過程中,保障數據安全,防止數據被濫用和泄露,必須予以高度重視。

  黨(dang) 和國家對數據基礎製度建設一直高度重視,近年來陸續出台了《關(guan) 於(yu) 加強數字政府建設的指導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等法規文件。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guan) 於(yu) 構建數據基礎製度 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發布,為(wei) 做強做優(you) 做大數字經濟,增強經濟發展新動能,構築國家競爭(zheng) 新優(you) 勢,充分發揮數據潛能提出了指引和規範。在此基礎上,相關(guan) 部門需要加緊製定有關(guan) 法律法規,細化管理措施,推進市場建設。

  區別於(yu) 傳(chuan) 統要素,數據具有可複製性、非排他性等特點,這既給數據的開發利用帶來極大便利,同時也為(wei) 監督管理帶來了新的挑戰。打破壁壘,進一步管好用好數據,讓數據潛能得到充分釋放,必將能為(wei) 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多的動力。

(責編: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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