織牢織密未成年人法治保護網
未成年人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會(hui) 同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發布《關(guan) 於(yu) 落實從(cong) 業(ye) 禁止製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就依法嚴(yan) 格執行犯罪人員從(cong) 業(ye) 禁止製度,進一步加強司法保護與(yu) 學校保護、社會(hui) 保護的銜接作出了規定,切實保護未成年人。來自最高法的數據顯示,《意見》施行兩(liang) 個(ge) 月內(nei) ,全國各級法院就一審審結此類案件201件,判處202名被告人終身禁止從(cong) 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
《意見》規定,教職員工實施性侵害、虐待、拐賣、暴力傷(shang) 害等犯罪的,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規定,判決(jue) 禁止其從(cong) 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
“從(cong) 業(ye) 禁止的意義(yi) ,在於(yu) 盡可能預防針對未成年人的傷(shang) 害。”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yu) 研究中心主任佟麗(li) 華介紹,為(wei) 切實貫徹最有利於(yu) 未成年人的原則,突出對未成年人的特殊、優(you) 先保護,搭建未成年人保護的“隔離帶”和“防火牆”,要嚴(yan) 格執行終身禁業(ye) 製度,優(you) 化未成年人成長的周邊環境。
“此前,在法院判決(jue) 時,引用刑法作出從(cong) 業(ye) 禁止判決(jue) 的情況更為(wei) 普遍。”佟麗(li) 華表示,《意見》從(cong) 法院判決(jue) 的角度,明確要求各地引用未成年人保護法相關(guan) 規定進行判決(jue) ,進一步強化了未成年人保護法的權威性,更有利於(yu) 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貫徹實施,確保有效落實從(cong) 業(ye) 禁止製度。
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守的是社會(hui) 底線。最高檢數據顯示,5年來,從(cong) 嚴(yan) 追訴性侵、虐待、暴力傷(shang) 害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9萬(wan) 人。
針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發現難、發現晚的問題,最高檢會(hui) 同教育部、公安部等建立侵害未成年人強製報告、密切接觸未成年人單位入職查詢製度,被納為(wei) 法律規定。5年來,已通過強製報告追訴犯罪5358件,對不予報告的督促追責719人;推動入職查詢2003萬(wan) 餘(yu) 人次,不予錄用1830人,6814名有前科劣跡人員被解聘。
“近年來,隨著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的實施,確立了家庭、學校、社會(hui) 、網絡、政府、司法‘六位一體(ti) ’未成年人保護大格局。”浙江省台州市人民檢察院第六檢察部副主任李靜宜表示,未成年人保護法律製度落地落實,未成年人保護力度不斷加大。
與(yu) 此同時,隨著經濟社會(hui) 快速發展,未成年人實施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也呈現新的複雜情況,警醒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須與(yu) 時俱進、法治建設須不斷加強。“例如數字時代,未成年人網絡保護麵臨(lin) 新問題新挑戰,如何更有效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需要法治不斷完善。”佟麗(li) 華說。
《 人民日報 》( 2023年03月23日 0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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