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兩名國企廳官被逮捕 均涉嫌受賄罪
人民網南京4月18日電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18日通報,日前,江蘇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張新實、蔣洪喜決(jue) 定逮捕。
通報顯示,江蘇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原黨(dang) 委書(shu) 記張新實(正廳級)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由江蘇省監察委員會(hui) 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guan) 審查起訴。日前,江蘇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對張新實作出逮捕決(jue) 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江蘇中煙工業(ye) 有限責任公司原黨(dang) 組書(shu) 記、總經理蔣洪喜(正廳級)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貪汙一案,由江蘇省監察委員會(hui) 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guan) 審查起訴。日前,江蘇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貪汙罪對蔣洪喜作出逮捕決(jue) 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官方履曆顯示,張新實出生於(yu) 1951年6月,早期曾任江蘇省政府辦公廳工業(ye) 交通處秘書(shu) ,江蘇省生產(chan) 調度辦公室副處長,江蘇省生產(chan) 調度辦公室副主任等職。
1996年9月,張新實到江蘇省宿遷市籌建領導小組工業(ye) 交通辦公室工作,1996年11月任宿遷市政府副秘書(shu) 長、市計劃委員會(hui) 主任,1997年11月任宿遷市副市長,2000年12月任宿遷市委常委、副市長。
2001年8月,張新實任宿遷市代市長,2002年1月任宿遷市市長,2006年4月任宿遷市委書(shu) 記。2011年2月,張新實離開任職多年的宿遷,調任江蘇省蘇北發展協調小組副組長、江蘇交通控股有限公司黨(dang) 委書(shu) 記,2014年7月退休。2022年9月23日,江蘇省紀委監委通報,張新實涉嫌嚴(yan) 重違紀違法接受江蘇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另一位同日被宣布逮捕的廳官蔣洪喜,曾長期擔任國有大型工業(ye) 企業(ye) 主要領導職務,並獲全國“五一”勞動獎章。公開簡曆顯示,蔣洪喜曾任淮陰卷煙廠黨(dang) 委書(shu) 記、廠長,淮陰市副市長,江蘇中煙黨(dang) 組書(shu) 記、總經理,江蘇省政協委員、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hui) 副主任等職。2022年9月26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通報稱,江蘇中煙工業(ye) 有限責任公司原黨(dang) 組書(shu) 記、總經理蔣洪喜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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