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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記“跨省通辦” 合肥加快準備

發布時間:2023-05-22 11:07:00來源: 合肥晚報

  5月21日,記者獲悉,合肥正加快推進內(nei) 地居民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各項準備工作。“國家有關(guan) 部門還將對此項工作作出具體(ti) 部署,明確具體(ti) 要求,我們(men) 將進一步抓好落實。待啟動時間確定後,我們(men) 會(hui) 在第一時間向社會(hui) 發布。”市民政局相關(guan) 工作人員表示。

  “跨省通辦”何時可以辦理?

  日前,國務院批複同意擴大內(nei) 地居民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安徽等21個(ge) 省(自治區、直轄市)被納入試點地區。

  據中國政府網5月18日消息,自2023年5月12日起,在北京、天津、河北、內(nei) 蒙古、遼寧、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dong) 、河南、湖北、廣東(dong) 、廣西、海南、重慶、四川、陝西、寧夏等21個(ge) 省(自治區、直轄市)實施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

  試點地區辦理婚姻登記時,雙方均非本地戶籍的婚姻登記當事人可以憑一方居住證和雙方戶口簿、身份證,在居住證發放地婚姻登記機關(guan) 申請辦理婚姻登記,或者自行選擇在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婚姻登記。試點期為(wei) 自批複之日(2023年5月12日)起2年。

  市民政局相關(guan) 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合肥正加快推進各項準備工作。“國家有關(guan) 部門還將對此項工作作出具體(ti) 部署,明確具體(ti) 要求,我們(men) 將進一步抓好落實。待啟動時間確定後,我們(men) 會(hui) 在第一時間向社會(hui) 發布。”

  在民政部門公布“跨省通辦”窗口啟動辦理的消息前,雙方還是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guan) 辦理。

  “跨省通辦”帶來哪些方便?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內(nei) 地居民結婚或自願辦理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guan) 辦理。

  “跨省通辦”試點意味著,除了可以去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辦理,當事人可以根據需要,憑一方居住證,在居住證發放地婚姻登記機關(guan) ,申請辦理婚姻登記。

  比如,小王和小李的戶籍地分別是江蘇和湖北,目前都在安徽工作,其中一方有在安徽的居住證。“跨省通辦”意味著,他們(men) 辦理結婚登記,既可以選擇江蘇、湖北的戶籍地辦理,也可以選擇在安徽的居住證發放地辦理。

  據悉,為(wei) 滿足群眾(zhong) 異地辦理婚姻登記的需求,節約當事人的時間成本和經濟成本,經國務院批準,自2021年6月1日起,民政部在7省2市啟動內(nei) 地居民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此次擴大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範圍,將進一步推動“為(wei) 愛減負”。(記者 李後祥)

(責編: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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