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通報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移交問題追責問責情況
人民網南京6月19日電 19日,江蘇通報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移交問題追責問責情況。根據查明事實,依據《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問責條例》等有關(guan) 規定,經報江蘇省委批準,對2個(ge) 責任單位、89名責任人員進行追責問責,其中:廳級幹部4人,處級幹部36人,科級及以下幹部49人;黨(dang) 紀政務處分51人(其中移送司法機關(guan) 4人),誡勉談話14人,其他處理24人。
2022年3月25日至4月25日,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江蘇省開展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並於(yu) 6月1日向江蘇省反饋督察報告,同步移交了3個(ge) 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要求依規依紀依法進行調查處理。江蘇省委、省政府對此高度重視,成立由省委書(shu) 記和省長任雙組長的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江蘇省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反饋問題整改和責任追究工作,以實際行動忠誠擁護“兩(liang) 個(ge) 確立”、堅決(jue) 做到“兩(liang) 個(ge) 維護”。按照江蘇省委統一部署,省紀委監委成立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移交責任追究問題追責問責工作領導小組,製定追責問責工作方案,對移交的3個(ge) 生態環境損害問題,實事求是開展核查、精準規範認定責任,依規依紀依法開展追責問責工作。
鎮江市長江岸線清理整治推進不力,生態環境問題突出。鎮江市對違反水法、河道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占用河道的項目未全部納入清理整治清單,存在少報漏報問題。現場抽查發現,長江幹流鎮江段河道管理範圍內(nei) 仍有19個(ge) 項目未取得涉河建設項目審批手續,其中《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頒布實施前建設項目9個(ge) ,頒布實施後建設項目10個(ge) 。揚中市有關(guan) 部門以水利設施名義(yi) 立項建設的西沙灣星空酒店位於(yu) 長江河道內(nei) ,揚中市明知該項目違法,但在上級排查時仍將其報告為(wei) 水利設施。丹徒區安豐(feng) 船業(ye) 有限公司、振興(xing) 海洋船舶重工有限公司兩(liang) 家企業(ye) 2021年後仍存在用建築垃圾、工業(ye) 固體(ti) 廢物填占江灘侵蝕江麵問題。江蘇複興(xing) 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未經審批違法占用長江岸線新建船舶修造和拆解項目,含油廢水直排長江。鎮江環太矽科技有限公司違法占用灘地430畝(mu) 建設廠房和生產(chan) 設施。江蘇遠澤電器有限公司產(chan) 生廢水偷排長江。揚中市眾(zhong) 康畜牧養(yang) 殖有限公司位於(yu) 長江河道內(nei) ,擅自停運汙水處理設施,糞汙廢水直排長江。鎮江華生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揚中龍昌塑料廢料加工廠在長江河道管理範圍內(nei) 建有9條塑料顆粒生產(chan) 線,“兩(liang) 斷三清”不到位。鎮江市相關(guan) 部門和區(市)對長江生態環境保護修複的重要性認識不夠,長江岸線違法違規項目清理整治工作不到位,監管執法工作不力。
根據調查情況,責令揚中市委市政府向鎮江市委作出書(shu) 麵檢查,責令揚中生態環境局黨(dang) 組向鎮江市生態環境局黨(dang) 組作出書(shu) 麵檢查並予以通報。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給予鎮江市原副市長潘早雲(yun) 開除黨(dang) 籍、開除公職處分,並移送檢察機關(guan) 審查起訴(與(yu) 其他嚴(yan) 重違紀違法問題並案處理);給予揚中市委書(shu) 記張德軍(jun) ,揚中市委副書(shu) 記、市長賈晟通報批評並責令作出書(shu) 麵檢查;給予揚中市副市長林成春政務警告;給予時任揚中市副市長戴少華黨(dang) 內(nei) 警告;給予丹徒區副區長胡光亮誡勉談話;原揚中市環境保護局汙染控製科科長景劍、原揚中環境監察大隊副大隊長蔡華勇環境監管失職失責,涉嫌嚴(yan) 重違紀違法,給予開除黨(dang) 籍、開除公職處分,並移送檢察機關(guan) 審查起訴;蘇環(揚中)水務有限公司原負責人孫琦解除勞務合同,給予開除黨(dang) 籍處分,因其他涉嫌汙染環境罪已被移送檢察機關(guan) 審查起訴;另外,對其他20名人員分別作出黨(dang) 紀處分或組織處理。
宿遷市生態保護不到位,大運河宿遷段生態環境問題突出。2018年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交辦宿遷市豫星化工公司在大運河岸線露天堆存磷石膏並向堆場偷排廢水問題後,宿豫區在場地內(nei) 仍有數萬(wan) 噸磷石膏堆存情況下,2019年7月上報完成整改並申請銷號。2019年11月江蘇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指出該問題後,當地2020年6月在整改不到位的情況下再次上報完成整改銷號。此次督察進駐前,當地突擊清運磷石膏等固體(ti) 廢物4.7萬(wan) 餘(yu) 噸,並將大量固體(ti) 廢物就地覆土掩埋,督察組指出該問題後,當地又清理出固體(ti) 廢物混合土約4萬(wan) 噸。對其析出的淋溶液抽樣監測,總磷、氨氮濃度分別達3350毫克/升、172毫克/升,對大運河水環境安全形成嚴(yan) 重威脅。大運河規劃出台以後,泗陽縣、宿豫區分別出讓大運河濱河生態空間2.4萬(wan) 平方米、10.8萬(wan) 平方米土地建設工業(ye) 項目。江蘇惠然實業(ye) 有限公司長期非法占用大運河鄰近約130畝(mu) 土地堆放工業(ye) 固體(ti) 廢物。馬陵河周邊區域管網雨汙混流嚴(yan) 重,大量雨汙水混合排入馬陵河。宿遷市主城區的民便河、小白河等河道均有多處汙水直排口和溢流口。宿遷市相關(guan) 部門和區(縣)保護大運河生態環境不到位,建設大運河綠色生態廊道工作不堅決(jue) ,對督察交辦問題敷衍整改,大運河宿遷段生態環境安全受到威脅。
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給予時任宿遷市生態環境局局長王燕楓談話提醒;給予宿遷市生態環境局黨(dang) 組成員、總工程師翁萬(wan) 裏黨(dang) 內(nei) 嚴(yan) 重警告;給予宿遷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dang) 組成員、市土地儲(chu) 備中心主任於(yu) 登才談話提醒;給予宿遷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四級調研員蘇學敏政務警告;給予宿遷市工信局黨(dang) 組書(shu) 記、局長李民富誡勉談話;給予時任宿豫區委副書(shu) 記、區長殷其國政務警告;給予宿豫區委常委、宿遷高新區黨(dang) 工委副書(shu) 記、管委會(hui) 副主任孟凱黨(dang) 內(nei) 警告;給予宿遷高新區管委會(hui) 副主任吳英梅政務記大過;給予時任宿豫生態環境局黨(dang) 組書(shu) 記、局長鄧全撤銷黨(dang) 內(nei) 職務、政務撤職;另外,對其他11名人員分別作出黨(dang) 紀處分或組織處理。
淮安市部分區縣汙水收集處理不到位,水環境汙染問題突出。淮安市城鎮汙水管網建設和雨汙分流改造不到位,2021年城市生活汙水集中收集率僅(jin) 為(wei) 44%,生活汙水直排問題較為(wei) 普遍。現場檢查發現,鹽河城區段約3公裏河道有5個(ge) 雨水排口晴天直排汙水,在河麵形成明顯汙染帶。淮安市開發區豐(feng) 收河、清江浦區清安河、漣水縣城北大溝、郵電中溝均有汙水直排。淮安市2021年對建成區51條水體(ti) 開展監測,發現27條出現黑臭。淮陰區鹽河小區2021年完成截汙改造的新建管網出現多處破損,大量汙水直排,周邊水體(ti) 重度黑臭。抽查發現,清江浦區清安河、洪福河均為(wei) 黑臭。由於(yu) 區域汙水收集處理、沿線環境整治不到位,大量汙水垃圾在排澇泵站和涵閘上遊蓄積,淮安市國家和省考核斷麵上遊支流支浜水質較差。2022年3月,當地對斷麵上遊10公裏範圍內(nei) 排澇泵站和涵閘攔蓄水體(ti) 監測發現,76個(ge) 采樣點位中,V類和劣V類點位占比達21%。2020年和2021年汛期,南六塘河等6條水體(ti) 水質明顯下降。2021年7月,全市11個(ge) 國家考核斷麵水質優(you) 良率僅(jin) 27.3%,同比下降9.1個(ge) 百分點,趙公河等4條河流水質降為(wei) 劣V類。淮安市相關(guan) 部門和區(縣)對水汙染防治工作重視不夠,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推進不力,生活汙水收集處理不到位,水環境治理有明顯差距。
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給予淮安市住建局黨(dang) 委委員、市政公用事業(ye) 管理服務中心主任靳德勤政務警告;給予淮安市生態環境局副局長戚善功誡勉談話;給予時任淮安市開發區人大工委主任葛恒展、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hui) 副主任衛龍君談話提醒;給予時任淮安區區長施恩佩誡勉談話;給予淮安區區委常委、統戰部長彭凱,淮安區副區長陳祖敏,淮安區副區長印祺,淮安區副區長兼公安分局局長王成偉(wei) ,時任淮安區經濟開發區管委會(hui) 主任高超談話提醒;給予時任淮安區副區長李曉旭黨(dang) 內(nei) 警告;給予淮陰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黃克濤談話提醒;給予淮陰區副區長胡垚誡勉談話;給予淮陰區王家營街道黨(dang) 工委書(shu) 記、四級調研員鄧運國黨(dang) 內(nei) 警告;給予時任清江浦區委常委、宣傳(chuan) 部部長吳守明,時任清江浦區副區長薛莉,時任清江浦區副區長張紅梅,清江浦區副區長尹希海,清江浦區副區長劉玉梅,清江浦區政府黨(dang) 組成員夏平談話提醒;給予洪澤區委常委、政法委書(shu) 記陳磊,時任洪澤區副區長左鵬談話提醒;給予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住建局局長朱兵政務警告;給予時任淮安市開發區社會(hui) 事業(ye) 局局長馬慧明談話提醒;另外,對其他16名人員分別作出黨(dang) 紀處分或組織處理。
通報指出,上述3起生態環境損害問題表明,個(ge) 別地區、部門和黨(dang) 員領導幹部在學習(xi) 貫徹習(xi) 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方麵還不夠到位,在貫徹落實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大運河文化帶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麵仍存在突出問題,特別是一些基層黨(dang) 委、政府,生態文明理念樹得不牢,擔當作為(wei) 不夠,未能正確處理好經濟社會(hui) 發展與(yu) 生態環境保護的關(guan) 係;相關(guan) 職能部門,生態環境保護意識不強,履職盡責不力,推動突出生態環境問題解決(jue) 不到位。對上述問題的嚴(yan) 肅處理,充分彰顯了江蘇省委、省政府貫徹落實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不斷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鮮明態度和堅定決(jue) 心。全省各級各部門和廣大黨(dang) 員幹部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學習(xi) 貫徹黨(dang) 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xi) 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dang) 中央決(jue) 策部署上來,不斷增強“四個(ge) 意識”、堅定“四個(ge) 自信”、做到“兩(liang) 個(ge) 維護”。各級黨(dang) 委、政府和有關(guan) 部門要完整準確全麵貫徹新發展理念,堅定不移走生態優(you) 先、綠色低碳發展之路,要始終心懷“國之大者”,把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親(qin) 自擘畫的“環境美”新江蘇宏偉(wei) 藍圖變成生動現實。要以最嚴(yan) 態度、最快速度、最大力度抓好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要持續深入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舉(ju) 一反三全麵排查生態環境保護短板弱項,以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提出的“四個(ge) 走在前”為(wei) “路線圖”,在高質量發展中充分展現人與(yu) 自然和諧共生、綠水青山與(yu) 金山銀山交相輝映的現實圖景,更好“扛起新使命、譜寫(xie) 新篇章”,努力把江蘇建成美麗(li) 中國的省域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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